导航

2022德州夏津县招聘幼儿教师46人职位表下载

2022-07-06 15:06:17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2022德州夏津县招聘幼儿教师简章(46人)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7月5 日9:00—7月8日16:00;报名网站: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为方便各位考生报考,山东中公教师资格考试网特整理了:2022德州夏津县招聘幼儿教师46人职位表下载,点击查看:

2022年夏津县公开招聘备案制管理幼儿教师岗位汇总表.xls

点击下载」

2022德州夏津县招聘幼儿教师46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报名网址: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http://www.xiajin.gov.cn/n31122149/n32338222/index.html)

1.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7月5 日9:00—7月8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指定的报名网站,如实填写、提交个人相关报考信息资料。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待审核期内可修改报名信息,审核前多次登陆填交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报名时间截止后,招聘单位不受待审核期限制,可直接进行审核。报名一经招聘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报名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本次报名资格。

2.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9日16:00网上报名后,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对具备报考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报考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考者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7月5日11:00—7月10日16:00

应聘人员在网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在待审核期满后至查询截止时间前登录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登录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人员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以及《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以上材料在面试、考察及聘用等环节均需使用,因报名系统关闭服务后无法再打印,请及时打印并妥善保管,打印时间另行通知,具体时间请关注报名网站)。

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每科40元。拟享受减免笔试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本人或委托他人于7月5日—7月 10日将减免证明材料的电子版(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到邮箱xjjyjzgk@dz.shandong.cn,邮件发送后请拨打0534-8216912进行确认。证明材料包括: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原件和复印件);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原件和复印件),或者出具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毕业生就业服务卡》。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招聘计划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含)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报考岗位因达不到开考比例取消的,该岗位应聘人员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为避免计划浪费,按照招聘单位类别相同、招聘岗位性质相同的原则,将01-06核减和取消的岗位计划调整至07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由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对照岗位进行资格审查,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主管机关负责对资格审查进行指导监督。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向夏津县教育和体育局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夏津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二代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毕业后需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2022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2.其他人员应聘的,须提交二代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和应聘岗位所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3.限夏津户籍报考的请提供应聘人员户口本(索引页、目录页、户主页、本人页)

4.在职人员报考的,还须提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信(需加盖所在单位及主管部门公章),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报考证明;

5.已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但未获得教育部门认证的留学生应聘的,需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及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并作出规定时间内可取得相关材料的承诺。

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应当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点击查看全文

 
 
 
 
Copyright©1999-201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