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公布如下(见附件)。根据简章规定,现将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地点
时间:2022年7月26日—7月27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地点:泰山区温泉路小学(泰安市泰山区温泉路866号)
咨询电话:0538-6270996
二、提交材料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2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毕业证(暂未取得毕业证的须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向招聘单位提供。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6月18日前取得。
3.应聘人员须提供符合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对于已参加教师资格认定但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须提交从“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网”合格证查询系统打印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并承诺在体检考察时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进入考察期内须提交教师资格证书原件,未按时提供者不予聘用。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的考生,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 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要求,须提交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且成绩单上“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聘用单位与其签订聘用合同时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符合应聘条件的教师资格证书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予以解聘。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以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教育、卫生系统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应同时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同意应聘介绍信》。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考生按照“师范专业”报考的,其有效学历证书或报到证上应注有“师范类”字样,或所学专业带有“教育”字样。从有效学历证书或报到证上均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专业的,须提供当年入学招生录取审批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学籍表,招生录取审批表明确显示为师范类,学籍表(成绩册)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材教法”、“教育实习”且均为必修或考试的,方能以师范专业对待。
8.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9.所有材料提供原件及复印件,现场审验原件,留存复印件(所有复印件均须本人签字)。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三、缴费
资格审查合格的,现场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现金)。
四、资格审查程序及要求
1.应聘人员现场审查时需全程佩戴口罩,进入审查现场时需主动配合测量体温并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通信大数据行程卡绿卡,提交72小时内的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版)。应聘人员应遵守审核现场有关规定,本人凭身份证与笔试准考证进入资格审查场地,其他无关人员禁止入内。应聘人员应服从工作人员安排,自觉排队,禁止大声喧哗,审查缴费完毕立即离开,不得在场地及院内逗留。
2.进入资格审查范围的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生委托他人代审的,须同时提交被委托人的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3. 根据招聘简章的有关规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笔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根据岗位招聘人数和笔试情况,考虑人员递补等因素,经研究确定,本次笔试合格分数线统一设定为36分。因资格审查不合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在规定时间内按各职位笔试成绩(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另行通知,考生务必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4.对报考人员资格审查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对不符合报考条件的随时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5.面试采用说课形式,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附件:2022年泰山区公开招聘教师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XLS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2年7月23日
原标题:2022泰安泰山区招聘教师拟进入面试人员名单及资格审查须知
文章来源:http://www.sdtaishan.gov.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