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人员管理条例》(国务院令652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县乡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若干意见》(鲁人社规〔2017〕21号)和《关于全面深化新时代全省教师队伍建设改革的实施意见》(鲁发〔2018〕44号)等有关规定,按照《2021年菏泽市经济开发区公开招聘教师简章》条件要求,应聘开发区教师岗位的 李** 同志,已通过报名、考试、考察等程序,因当时处于妊娠期无法完成体检,现体检合格,确定聘用为开发区教师,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2年1月11日-2022年1月19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反映人应以真实姓名反映问题,并留下联系方式,以便了解和反馈相关情况,否则不予受理。联系电话:0530-7155817。
名单详见:http://www.hzkfq.gov.cn/art/2022/1/11/art_68066_10298018.html
菏泽市社会事务交接工作专班
2022年1月11日
原标题:2021年度菏泽市开发区教师公开招聘因妊娠推迟体检人员拟聘用名单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hzkfq.gov.cn/art/2022/1/11/art_68066_1029801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