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
根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人社厅发〔2022〕21号)有关精神和要求,现将2022年公开招聘中涉及教师资格有关问题补充通知如下:
对于在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含幼儿园、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考试中受疫情影响考生(2021年及2022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以参加教师招聘,通过教师招聘的可以先上岗从事辅助性教育教学工作,再参加考试并取得教师资格。聘用人员按规定约定1年试用期,在试用期内未取得相应教师资格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上述考生在资格审查时须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NTCE)笔试成绩单或面试成绩单,且“受到疫情影响”栏标注为“是”(可登录中国教育考试网https://cjcx.neea.edu.cn/ html1/folder/21064/9282-1.htm查询打印),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不符合上述要求的其他考生须于2022年7月31日前取得招聘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否则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取消应聘资格。
请各位考生根据教师资格有关要求,结合本人实际情况,确认教师资格是否符合要求,不符合要求的考生不得参加笔试。不参加笔试的考生,务于6月11日8:00-15日17:00登录报名网站(https://qzpta7.chinasyks.org.cn:18443 cn_dyjy/leader/index.html)申请退费,逾期未进行退费申请的,视为按时参加笔试。
东营市教育局
2022年6月8日
原标题:关于2022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
文章来源:http://dyjy.dongying.gov.cn/art/2022/6/8/art_38611_1029478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