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2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6月18日9∶00—6月20日16∶00,报名网站: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方便考生报名,山东教师招聘考试网小编特整理:2022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20人报名入口。
2022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招聘20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报名在统一时间内按照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等流程进行。应聘人员在报名时,须仔细阅读简章及《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须知》(附件2)有关注意事项,通过网上报名平台上传有关信息和资料。有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伪造有关证书证明证件骗取考试资格等行为的,查实后取消其报名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法律责任。应聘人员在应聘全过程中的言行表现,将作为政审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8日9∶00—6月20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 (http://gxq.taian.gov.cn ),点击报名入口,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办公室(以下简称教师招聘办公室)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1日16:00。
教师招聘办公室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教师招聘办公室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教师招聘办公室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教师招聘办公室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6月20日16:00后,教师招聘办公室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8日11∶00—6月22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进入报名入口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录报名系统打印《笔试准考证》、《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20日(8:30—11:30、14:00—16:0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见附件2),到教师招聘办公室(长城路南段616号泰安高新区管委会办公楼D207室)办理减免手续。逾期不再受理。所有应聘人员一旦缴费成功,概不退费。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报考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岗位计划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泰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网站发布的取消岗位公告。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任何一个环节发现报考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应聘资格,并按有关规定进行处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教师招聘办公室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按照国办发〔2022〕13号要求,暂不提供教师资格。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2022年泰安高新区中小学教师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岗位计划表中要求的须提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原件与复印件。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向教师招聘办公室提供(资格审查时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作出承诺)。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教师招聘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并作出承诺。
2.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由用人权限部门和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教师招聘办公室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并作出承诺。
3.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材料。
4.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
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后发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点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