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2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8人报名入口

2022-06-14 15:07:45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2022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简章(18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6:00,报名网站: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方便考生报名,山东教师招聘考试网小编特整理:2022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8人报名入口。

2022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8人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6:00」

2022泰山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18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6月17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6月18日16:00

应聘人员登录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官方网站(http://www.mtotc.com.cn/ )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填报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学院资格初审前修改报名信息的,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学院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6月18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 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有无工作单位以提交报名信息时间为节点,没有工作单位的填“无”,有工作单位的要写明单位全称。提交报名信息时瞒报、漏报工作单位的,查实后将被取消应聘资格。

网上报名时,应聘人员应如实填报准确完整的专业名称,专业名称以应聘人员所获毕业证上的专业名称为准,留学回国人员、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的人员以国家教育部门学历认证材料上标明的专业名称为准。

(二)学院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5日9:00-6月18日16:00

学院安排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

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6月18日16:00前向学院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网上报名期间,学院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三)网上集中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9日10:00-6月20日12: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根据《网上集中缴费操作说明》(附件5)进行网上集中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个人放弃。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

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6月30日9:00—7月3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2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泰山职业技术学院网站予以公布。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一环节中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相关材料。学院选派专人对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严格审查,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人员。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2年泰山职业技术学院公开招聘人员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附件4)。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并向学院提供。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6月15日前取得。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须在2022年10月31日前取得,并向学院提供。

5.在职人员以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解除合同(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附件3)。

6.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在资格审查公告规定的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参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处理...点击查看全文

 
 
 
 
Copyright©1999-201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