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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泰安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专业教师岗位招聘30人报名入口

2022-06-13 15:46:50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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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泰安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专业教师岗位招聘简章(30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9∶00-6 月16日16∶00,报名网站: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方便考生报名,山东教师招聘考试网小编特整理:2022泰安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专业教师岗位招聘30人报名入口。

2022泰安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专业教师岗位招聘30人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9∶00-6 月16日16∶00」

2022泰安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专业教师岗位招聘30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4日 9∶00-6 月16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4日11∶00-6月17日16∶00

应聘人员登陆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daiyue.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单位资格初审前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必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直接与招聘单位联系,咨询电话可以通过《岗位汇总表》(附件1)查询。

(二)单位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4日11∶00—6月17日16∶00

招聘单位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报名期间及时查看本单位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招聘单位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进行初审,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审核,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单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6月16日16∶00后,单位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再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2小时后至6月17日16∶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6月17日16∶00前向招聘单位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4日11∶00—6月18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6月30日9∶00至7月2日9∶30登陆报名系统打印准考证、《2022年度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专业教师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改委、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符合减免笔试考务费条件的应聘人员在网上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15日16∶00前将有关材料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并拨打指定电话进行确认(具体要求详见附件2有关条款)。

报名结束后,对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和取消招聘计划的岗位在岱岳区人民政府网站予以公布。取消招聘岗位的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在面试资格审查时提交《2022年度岱岳区职业教育中心专业教师岗位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及相关证明材料。

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2年应届毕业生,还须提交解除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2.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须在2022年6月14日前取得。

3.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见附件3)。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在职人员,经招聘单位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4.对应届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相关材料的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并承诺在体检考察时提供,未按时提供者不予聘用。

5.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证明材料。

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点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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