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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泰安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招聘教师228人报名入口

2022-06-10 15:07:35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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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泰安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招聘教师简章(228人)已发布,报名时间:2022年6月11日 9:00-6月13日16:00,报名网站: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方便考生报名,山东教师招聘考试网小编特整理:2022泰安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招聘教师228人报名入口。

2022泰安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招聘教师228人报名入口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1日 9:00-6月13日16:00」

2022泰安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招聘教师228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个人报名

报名时间:2022年6月11日 9:00-6月13日16:00

查询时间:2022年6月11日 11:00-6月14日16:00

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tai.gov.cn)进行报名,按要求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填报的信息必须真实、全面、准确。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和初审退回时可修改报名信息,后一次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

应聘人员须使用有效身份证件进行报名和考试,应聘人员的姓名、身份证号码等个人信息必须真实一致。

应聘人员对招聘岗位要求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以及其他资格条件需要咨询时,请拨打咨询电话联系。

(二)资格初审

初审时间:2022年6月11日11:00-6月14日16:00

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报名期间及时查看网上报名情况,认真进行资格审查,确认初审结果。网上报名期间,招聘主管部门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网上资格初审在报名人员信息提交2小时后开始进行,审核人员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初审,并通过网上报名系统反馈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人员,将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将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初审是根据应聘人员网上填写的信息进行初步审核,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招聘条件的最终依据,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网上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2022年6月13日16:00后,尚未初审或者初审未通过的,不能再改报其他岗位,不能修改、补充报名信息。

(三)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2年6月11日11:00—6月15日16:00

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陆报名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进行网上缴费的,视为放弃。缴费成功人员于2022年7月6日9:00—7月9日9:30登陆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2022年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参加面试资格审查时使用)。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22〕55号)核定的标准,笔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40元。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应聘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2年6月13日16:00前将减免材料的电子版(所需材料见附件2,对材料进行拍照或扫描即可)发送至邮箱 xtsjyjzgk@ta.shandong.cn,邮件以“姓名+身份证号”命名。邮件发送后请拨打0538-7251618进行确认,超过审核确认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

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已缴费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申请,可改报《岗位汇总表》(见附件1)中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改报只进行一次。请应聘人员在确认缴费后,注意关注取消岗位公告,并保持通讯畅通。

(四)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在招聘工作任何一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存在弄虚作假、不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等情形,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及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按照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暂未取得教师资格的,可按照国办发〔2022〕13号要求,暂不提供教师资格。其他需提交的材料主要包括:

1.《2022年新泰市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

2.应届毕业生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于2022年8月31日前取得,并向招聘主管部门提供。

3.其他人员应聘的,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A4纸彩色打印)、择业期内未就业的毕业生提交《就业报到证》、学位证书(岗位没有学位要求的可不用提供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学历、学位及其他相关证书须在2022年6月11日前取得。

4.国(境)外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留学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

5.在职人员以及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应届毕业生,还需提交解除合同(协议)证明或加盖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公章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样式见附件3)。在编教师应聘的,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外,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对按时出具同意应聘介绍信确有困难的,经招聘主管部门同意,可在体检考察时提供。

6.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7.岗位资格条件需要的其他资格证书及证明材料。

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以资格审查公告为准(确定入围面试人员后发布),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资格审查相关材料的,视为放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

应聘人员提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实后依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点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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