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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第二次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初审温馨提示

2022-05-18 18:05:14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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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谢关注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相关工作。现公布2022年5月17日17:30各岗位报考情况(详见附件1),并就报考相关问题做提示如下:

1、如出现卡顿、无法提交、无法修改信息等情况,请更换浏览器、电脑等,或者稍候登陆报名网站,重新尝试。

2、个人简历部分,填写从高中至今(2022年5月)的情况,务必连贯,不要空档。

3、报考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且初审未通过的考生,请对照附件2,比对自身情况,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再次提交审核。

4、已通过初审的考生,请及时完成缴费。

5、请考生务必及时关注学院官方网站通知公告栏目,及时了解招聘相关动态。

6、18日18:00、19日12:00、将会定时公布报名情况,请考生及时关注。

再次感谢您对本次招考工作的关注。

2022年5月18日

附件1

2022年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情况
(截至2022年5月17日下午17:30)
报考职位 计划招考人数 审核通过人数
岗位1 1 3
岗位2 1 11
岗位3 2 1
岗位4 1 38
岗位5 1 11
岗位6 1 8
岗位7 1 10
岗位8 1 11
岗位9 1 1
岗位10 1 6
岗位11 1 1
岗位12 1 9
岗位13 4 13
岗位14 1 9
岗位15 1 17
岗位16 1 13
岗位17 1 2
岗位18 1 4
岗位19 1 4
岗位20 1 1
岗位21 1 1
岗位22 1 1
岗位23 2 16
岗位24 1 2
岗位25 2 14
岗位26 1 10
岗位27 1 4
岗位28 1 6
岗位29 5 30
岗位30 1 3
岗位31 1 52
岗位32 1 136
岗位33 1 5
岗位34 1 6
岗位35 1 15
岗位36 1 16
岗位37 1 12
岗位38 1 10
岗位39 1 1
岗位40 1 3
岗位41 1 3
岗位42 1 5
岗位43 1 1
岗位44 1 6
岗位45 1 15
岗位46 1 39
岗位47 3 31
岗位48 3 54
岗位49 1 1
岗位50 12 32

附件2

一、基层工作经历起始时间如何界定?

(1)在基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不在此列)、国有企业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2)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三支一扶”(支教、支农、支医和扶贫)、“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等中央和地方基层就业项目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自报到之日算起。

(3)到基层特定公益岗位(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初次就业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工作协议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

(4)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视同具有基层工作经历,自报到之日算起。

(5)在其他经济组织、社会组织等单位工作的人员,基层工作经历以劳动合同约定的起始时间算起。如不能提供合法有效的劳动合同,则应当提供社保证明等佐证材料。单凭单位出具的证明,不能通过基层工作经历的认定。

(6)自主创业并办理工商注册手续的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自营业执照颁发之日算起。

(7)以灵活就业形式初次就业人员,其基层工作经历时间从登记灵活就业并经审批确认的起始时间算起。

基层工作经历应当足年足月据实累计计算,计算时间截止到2022年5月2日。

二、哪些情形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在市级以上机关(含市级以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借调(帮助)工作的经历和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工作之后取得全日制学历的,全日制学习时间不计入基层工作经历时间。

原标题:枣庄职业(技师)学院第二次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网上报名初审的温馨提示

文章来源:http://www.sdzzvc.edu.cn/info/1038/1640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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