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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第一批)157人职位表下载

2021-05-13 11:26:18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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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第一批)简章(157人)发布,报名时间:5月23日9:00-5月25日16:00,报名网址: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为方便各位考生报考,山东中公教师资格考试网特整理了:2021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第一批)157人职位表下载,点击查看:

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1年公开招聘教师第一批岗位需求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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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烟台市教育局直属学校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招聘教师(第一批)157人报名与资格审查:

(一)网上报名。报名期间每日在烟台市教育局官网公布各岗位报名人数和审核通过专业。

1.时间。

报名时间:2021年5月23日9:00-5月25日16:00;

查询时间:2021年5月23日12:00-5月26日11:00;

2.报名方式。①登录烟台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网上报名系统(https://ystwx.yantai.gov.cn/edubm/pc/#/);②下载“烟台一手通”APP,点击首页“教师招聘”专题或搜索“教师招聘”专题。

3.具体要求。应聘人员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本招聘简章,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对应聘岗位条件中的专业、学历、学位、回避情形、资格条件、工作经历等信息需要咨询时,应聘人员直接与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联系。应聘人员首次登录报名系统需注册山东省统一身份认证账号,因个人原因造成注册信息泄露影响本人报名的,由本人循法律途径解决。上传的照片应保证清晰可辨,然后提交审核。网上报名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名资格一经用人部门初审通过,不能更改。报考人员应如实准确填报各项报名信息。报考信息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资格或聘用资格。报名系统于5月25日16:00自动禁止应聘人员提交(修改)报名信息。

4.网上审核。烟台市教育局在报名期间安排专人负责审查网上报名情况,确定符合聘用条件的人员,并对资格审查结果负责。根据应聘人员网上提交的信息资料,对3小时前应聘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在网上反馈初审结果;对具备报名资格并符合应聘条件的,不得拒绝报名;对不符合应聘条件而未通过初审的人员,要说明理由;对提交信息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应聘人员补充。网上报名期间,招聘单位及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安排专人接听咨询电话,提供咨询服务。应聘人员可在网上提交(修改)报考信息3小时后至5月26日11:00前登录报名网站,查询报名资格初审结果。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留存通过资格初审人员的报名信息,供资格审查时参考。应聘人员对报名初审结果持有异议,可在5月26日15:00前向指定的报名期间复核电话反映,不在规定期限内反映,视为对初审结果无异议。请应聘人员务必及时查询资格初审结果,如有疑问请主动联系招聘单位或烟台市教育局(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

(二)现场资格审查。为做好疫情防控工作,本次招聘不接受现场报名。报考人员网上报名审核通过后,在报名网站自行打印报名表和诚信承诺书,按照指定时间到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确认,方可参加考试。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资格。

1.时间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在烟台市教育局网站另行公布。

2.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诚信承诺书。

(3)身份证。

(4)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1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5)“应届高校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就读期间个人档案、组织关系保管在就读院校(或科研机构)的书面承诺,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国家统一招生,2019年、2020年离校时和在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档案存放证明〔档案须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非个人原因未发放就业报到证的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的海归留学人员(含二年择业期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未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须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有资质的翻译机构出具的翻译资料和能够按时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的个人书面承诺,承诺专业须与学历学位认证书一致〕、身份证,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提供择业期(二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与国(境)内应届高校毕业生同期毕业、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参加服务基层四项目人员提供本人学历证书、相应学位证书、身份证、参加相应项目及考核合格的证明材料和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6)已就业人员提供具有人事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解约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7)教师资格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8)普通话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9)大学英语专业八级等级证书(报考岗位有要求的)。

(10)符合报考招聘岗位需求表中要求学历层次为研究生的岗位的本科毕业生,提供相应证书或证明材料。

(11)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附件2“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要求的,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12)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提交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及相关材料。主要是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附件4)。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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