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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菏泽市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6-15 09:45:39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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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现将菏泽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往届毕业生。

网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6月29日17:00。

二、申请对象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菏泽市的中国公民,可在菏泽市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根据《教育部办公厅 中共中央台湾工作办公室秘书局 国务院港澳事务办公室秘书行政司关于港澳台居民在内地(大陆)申请中小学教师资格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师厅〔2019〕1号)规定,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我市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三、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四)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七)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四、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区)行政审批部门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认定。

五、申请流程

1.申报时间。

菏泽市2021年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网报时间为:2021年6月15日8:00-6月29日17:00。

认定人员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往届毕业生。我市教师资格认定工作须在国家、省统一的认定系统和规定的认定计划时间内完成,未在规定时间取得和提交毕业证书的申请人认定机构将无法予以受理。

2.申报网址。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注册用户、完善个人信息并完成实名核验后方可进行认定报名,报名时应按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现场审核确认点。

3.其他环节

网上报名后,申请人须按认定机构要求进行体格检查、材料审查及领取证书。须提交的材料及要求、各环节的具体安排以各县区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为准。

4.体格检查。

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和高中、中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可在认定机构指定的以下任意一家医院体检,体检合格就可到确认地点现场认定。各认定机构组织申请人按规定流程和体检标准做好体格检查。

具体安排详见下表。

菏泽市各县区2021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医院一览表

县区 体检医院 备注
成武县  成武县海吉亚医院(原成武开发区医院)查体中心(门诊楼一楼) 7月5日—7月11日,咨询电话0530——8619909,每天7:00集合。
 
成武县 成武县伯乐大街66号
成武县人民医院
4号楼一楼体检中心
7月5日—7月11日,咨询电话0530——8618520,每天7:30集合。
东明 东明县妇幼保健院(东明县黄河路南段190号住院部二楼健康体检科) 7月5日—7月7日住院部二楼体检中心;每天7:00开始;咨询电话:0530-7298766
东明 东明县人民医院(新县医院天桥南路西保健楼健康管理中心) 7月5日—7月7日保健楼健康管理中心;每天:6:30开始;咨询电话:13854039034
单县 单县中心医院健康体检部(舜师路与文化路交叉口路西) 7月5日—7月11日,每天7:30,咨询电话:0530-4691307
单县 单县海吉亚医院(湖西路南段路西) 7月5日—7月11日三楼查体中心,每天7:30,咨询电话:0530-7390180
郓城县 郓城县中医医院(郓城县西门街北段) 7月10日—7月11日,每天7:00医院内集合,咨询电话:13287926969。
郓城县 郓城县人民医院(郓城县唐塔路184号) 7月10日—7月11日,每天7点体检中心集合(综合楼西),咨询电话:6517113。
曹县 曹县中医院新院区(曹县青菏南路66号) 7月5日—7月11日早上7:30西病房楼体检中心集合。咨询电话:15953022000。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曹县 曹县县立医院(曹县青岛路中段188号) 7月5日—7月11日早上7:30住院楼一楼医疗保障便民服务站1号窗口集合。咨询电话:15562725992。咨询时间:上午8:00—12:00,下午14:30—18:00。
鄄城县 鄄城县中医医院(鄄城县建设街西段162号) 7月5日—11日,每天早7:00中医院门诊楼二楼门诊办集合,咨询电话:0530-2421234
鄄城县 鄄城县第二人民医院医院北院区(西环路与北环路交叉口于营村) 7月5日—11日,每天早7:00北院区一楼大厅集合,咨询电话:13583063567
 
巨野县
 
 
巨野县中医院(甘棠路与青年路交汇处东南100米) 7月5日—7月7日,每天早7:30巨野县中医院院内集合,咨询电话:0530-3622299
 
巨野县 巨野县北城医院(前进路立交桥南100米路西,北城医院新院区) 7月5日—7月7日,每天早7:30巨野县北城医院院内集合,咨询电话:0530-3622299
 
牡丹区 牡丹区中医医院(牡丹区中医院南100米路西健康管理中心,解放南街506号) 7月8日—11日,体检时间早6:30集合,咨询电话:5587572、5587576
定陶区 定陶区人民医院查体中心(门诊楼四楼) 7月6日小学语文、7月7日小学数学、7月8日其他学科,每天早上6:30至8:30,咨询电话:0530-2257005,0530-2257006

注意:请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和高中、中职、中等职业实习指导教师资格证申请人员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地点,携带身份证、体检表(见附件,自行打印,贴本人1寸照片,体检表所贴照片需盖体检医院体检章。)。参加体检人员前一天避免喝酒、熬夜、过度劳累,需空腹体检,即在体检的前一天晚上10点以后不得进水进食。体检完毕后,由体检医院在体检表上完整填写体检结论并盖章确认,体检结论应为合格,孕妇透视检查项目可向体检医院出具妊娠证明免予检查,妊娠证明贴在体检表背面。不按要求导致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5.现场确认。

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应按照菏泽政务服务网(http://hzzwfw.sd.gov.cn/)公布的认定公告要求按规定时间和地点(具体安排附后)携带以下材料进行现场审核确认: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及复印件,学历信息经过学信网电子信息比对的可不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的原件及复印件)。

特别提示:在审核材料过程中,为提高审核效率减少等候时间建议申请人提供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上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对于国家认定信息系统无法直接比对验证的学历(中等职业学校学历除外),申请人须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在线申请),否则视为不合格学历将不予受理。建议申请人提前在学信网验证学历,无法验证的及时申请认证报告。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

(4)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http://ntce.neea.edu.cn/http://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复印件。(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标准信封1个(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县区;信封封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县区)。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在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

(9)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应同时提交毕业高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认定系统中有教育教学能力证书编号的,可不提交)。

(10)菏泽微警(微信公众号)便民服务平台,出具的无犯罪证明记录。

2021年第二批次教师资格认定现场审核

确认时间及确认地点一览表

认定机构 受理范围 确认地址 电话 时间安排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人员 菏泽市牡丹区黄河路立交桥东市政务服务中心 0530-5168017
0530-5168012
7月12日:单县、东明;7月13日:牡丹区;7月14日:曹县、鄄城;7月15日:巨野、郓城;7月16日:定陶区、开发区、高新区、成武,认定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
成武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菏泽市成武县永顺路与枣曹路交叉路口行政审批服务局 0530-8603456 7月12日小学语文,
7月13日小学数学,
7月14日幼儿园,
7月15日初级中学及其他学科(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东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东明县曙光路东段政务服务中心 0530-7026156 7月12日:小学语文;               7月13日:小学数学;                7月14日:其他学科;                 7月15日:幼儿园;                     7月16日:初级中学;上午:9:00-12:00;   下 午:13:00-17:00;
单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单县舜师路东段与人民路交叉口 0530-4666136 7月12日----7月16日(每天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定陶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定陶区新政务服务中心(定陶区汉源路(原北环路)与青年路口东北角 0530-2212090 7月13日小学语文,
7月14日小学数学,
7月15日幼儿园,
7月16日初级中学及其他学科。
郓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郓城县经济开发区水浒东路郓城县政务中心 0530-5378527
0530-5378507
7月12日-16日,上午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
7月12日幼儿园;
7月13日小学语文;
7月14日小学数学;
7月15日初级中学;
7月16日其他学科。
曹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曹县丹江路中段6号(原行政服务中心) 0530-3636800 7月12日:初级中学;
7月13日:小学语文;
7月14日:小学数学;
7月15日:其他学科;
7月16日:幼儿园。
上午8:00—12:00,下午13:00—17:00
鄄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鄄城县陈王路(鄄九路)与泰山街(南环路)交叉口西200米路北 0530-7151235 7月12日--16日,
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
巨野县行政审批服务局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温州?巨野工业园(巨野县青年路东段路北) 0530-3622299 7月12日--14日,
上午8:00-12:00,
下午2:00—6:00
牡丹区行政审批服务局 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人员 牡丹区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东大厅(菏泽市牡丹区重庆路1266号) 0530-5685872 7月12日--16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注意:请申请人务必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审核确认。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认定,可电话预约,统一安排。不按要求导致无法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6、认定和领取证书。

各认定机构完成现场审核工作后,将依据审核情况做出认定结论,并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证书的领取时间请查阅菏泽政务服务网(http://hzzwfw.sd.gov.cn/)发布的证书领取通知。

六、其他事项

(一)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菏泽政务服务网(http://hzzwfw.sd.gov.cn/)的通知公告,请申请人务必及时查阅,以免错过认定机构的工作安排。

(二)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和现场审核,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现场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机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

菏泽市行政审批服务局

2021年6月11日

原标题:2021年菏泽市第二批次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hzzwfw.sd.gov.cn/hz/icity/publishdetail?id=043d933ba2204d91aa01c82ea1a84f1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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