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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新泰市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2021-03-23 09:53:33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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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教育厅、泰安市教育局统一部署和我市工作安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教师资格条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及认定制度改革试点有关问题的通知》(鲁教师发〔2015〕6号)等有关规定及国家和我市关于减证便民、优化服务的相关精神,现将新泰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认定批次及网上报名时间

(一)第一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往届毕业生。

网报时间:2021年3月23日8:00—4月1日17:00。

(二)第二批次

受理范围:符合申请条件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和未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往届毕业生。

网报时间:2021年6月15日8:00-6月29日17:00

二、申请条件

(一)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新泰市的中国公民,可在新泰市申请认定

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市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持港澳台居民居住证,可在居住地申请认定教师资格;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居民持五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可在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山东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三)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应取得所在学校颁发《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应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

(四)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五)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六)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七)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三、认定机构

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认定(泰安高新区、徂汶景区申请人在岱岳区教育和体育局认定。泰山景区申请人在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由申请人居住地、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县市区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体检、现场审核确认,由泰安市教育局认定。

四、申请流程

(一)网上申报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本公告第三条要求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并按系统提示选择相应的审核确认点。泰安高新区、徂汶景区的申请人选择岱岳区教育和体育局确认点。泰山景区的申请人选择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确认点。

(二)体格检查

符合我市2021年第一批次教师资格认定公告规定的条件,同时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了网上申报者可进行体检;不符合条件者,体检无效。具体事项如下:

1、体检时间:2021年3月24日--4月9日

2、体检地点:新泰市中医院(青云路东首,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对过),联系电话:0538-7251357。

3、体检要求:

(1)体检按《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山东省教育厅关于修订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的通知》和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执行。教师资格认定机构对体检表进行审查,如发现缺漏项目及结论不确切、不清楚的情况,可以要求申请人进行补查。

(2)教师资格申请人应在规定时间内,持本人身份证、《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见附件1)到指定医院进行体检。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下载和填写要求如下:①在本通知附件1自行下载并打印(A4纸),体检表要下载为完整的单面,不得下载为双面,不得下载为两页,②粘贴本人近期免冠1寸照,照片与网上报名时同底版,③填好姓名和“既往病史”一栏;“编号”可不填,④在体检表上方写上申请资格种类(学段和学科)、身份证号、联系电话。

(3)其他具体要求见附件2。

注:体检结果只在本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三)现场确认

第一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4月8日-10日。第二批次现场确认时间:2021年7月8日-10日。申请人网上申报完成后,必须在规定时间内到新泰市政务服务中心(新泰市东周路698号,电话:0538-7251783,13290130572)负一楼教体局窗口提交材料。现场确认时,要戴口罩并出示山东电子健康通行码(为避免等待,请提前申请)。泰安高新区、徂汶景区的申请人到岱岳区确认。

需要提交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需在有效期内)原件。

2.学历证书原件,国(境)外学历应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的原件。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见附件1)。

4.符合免试认定条件的教育类研究生和公费师范生申请人提供所在学校颁发的《师范生教师职业能力证书》。其他申请人提供考试合格证明,由申请人在国家http://ntce.neea.edu.cn/(ntce.neea.edu.cn)上自行打印,认定系统能验证通过的可不提交)。

5.《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供。

6.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相片1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7.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应当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以就读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原件。

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特别提示:现场确认时,请按要求填写并携带附件3(档案袋及封面;可提前下载、填写)

(四)认定和领取证书。

证书领取通知请关注新泰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xintai.gov.cn/)“通知公告”栏。原则上,第一批次5月20日前发放完毕。

五、其他事项

(一)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认定机构发布的认定公告,仔细阅读认定系统相关提示,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网上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为准,未经认证的学历(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除外)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请申请人提前自行查询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三)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附件:1、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doc

2、教师资格认定体检须知.doc

3、教师资格认定档案袋封面(含填写说明).doc

新泰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3月23日

原标题:新泰市2021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xintai.gov.cn/art/2021/3/23/art_47996_10286022.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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