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青年人才招聘简章》有关规定,现将东北师范大学站现场资格审查、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宣讲会
1.时间: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15:30-16:30。
2.地点: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一。
二、现场资格审查
1.参加人员:通过东北师范大学站网上资格初审的人员及符合招聘对象条件欲参加现场报名人员(所有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人员除外)。
因疫情导致招聘场地受限,本站所有音乐、体育、美术、幼儿园教师岗位考试统一调整至烟台开发区站,在烟台开发区组织,具体时间、地点将提前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网站发布。
2.时间和地点:
因受疫情影响,东北师范大学校外人员禁止进入校园,本站现场资格审查分为校内外两场,规定时段内随时可进行审查,请报名人员结合个人实际情况,适时选择一场参加审查。
(1)校内场次:2021年12月8日(星期三)16:30-19:00,东北师范大学自由校区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一楼多功能厅一。
(2)校外场次:2021年12月9日(星期四)8:30-11:30,吉林省长春市海航紫荆花饭店(人民大街店)六楼金钟厅。
3.提交材料:现场资格审查时请携带好下列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按顺序装订好复印件:
(1)报名表、报考事业单位诚信承诺书(通过报名系统打印,为上交材料封面,现场报名人员按照现场工作人员安排打印提交)。
(2)身份证(复印件需含正反面)。
(3)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2年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以上证书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仅提供复印件。
(4)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提供具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简章附件2)或解约函。
(5)相应教师资格证书、普通话证书(暂未取得的可暂缓提供)。
(6)除教育部直属院校2022届国家公费师范毕业生及获得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2022届本科(含)以上毕业生以外的人员,2022年应届本科毕业生须提供校级一等(含)以上奖学金证书或学校研究生处(教务处)出具的奖学金证明材料;2022年应届硕士(含)以上毕业生须提供校级二等(含)以上奖学金证书或学校研究生处(教务处)出具的奖学金证明材料。
(7)获得“山东省师范类高校学生从业技能大赛”三等奖(含)以上的2022年应届本科(含)以上毕业生提供获奖证书。
(8)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并加盖公章;2022年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9)报名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简章附件3)。
(10)报名人员健康承诺书(简章附件4)。
(11)48小时内(以采样时间计算)核酸检测阴性报告纸质原件(目前在长春市内居住的报考人员无需提供)。
4.现场资格审查须本人参加,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按规定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如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审核结果不一致,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加入招聘指定微信群,具体考试时间、地点等信息均将通过指定微信群发布。
5.资格审查贯穿招聘程序全过程,如发现有条件不符、提供材料不实、考试作弊的,将随时取消考生资格。
二、考试
1.参加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2.时间、地点:本次招聘预计将于2021年12月10-12日分岗位错峰举办,具体时间、地点以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加入的指定微信群内通知为准。
3.考试人员请携带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原件(网签院校无需携带纸质就业协议),考试结束后以岗位为单位,按照本岗位总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签约人员范围,签订就业协议、补充协议。
三、其他要求
1.应聘人员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关注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官网及指定微信群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2.应聘人员须严格遵守当地疫情防控规定,做好个人防护,参加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时,请自备医用外科口罩并科学合理佩戴。若在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过程中出现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或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请及时与工作人员联系。
3.其他未尽事项,参照《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青年人才招聘简章》执行。
招聘工作具体事宜请咨询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政工处,联系电话:0535-6396721。
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
2021年12月3日
原标题:烟台市教育局开发区分局直属学校2022年度青年人才招聘(东北师范大学站)现场资格审查、考试等相关事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eda.gov.cn/art/2021/12/3/art_33548_294176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