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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德州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招聘教师进入复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公告

2021-08-31 14:56:17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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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简章》,现将初试成绩及进入复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进行公告。

经研究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在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照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比例,确定进入复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达不到规定比例的,按实有人数参加复试。

进入复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在2021年8月31日至9月1日(上午8:00-11:30;下午14:00-17:30)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复试资格。

一、资格审查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2021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2.应聘2021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应届(择业期内未就业)毕业生承诺书

5.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打印件

7.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复印件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验证截图

8. 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择业期内的考生提交)

9.失业证或未就业证明材料(择业期内的考生提交)

10.3张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

11.在职人员应聘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信。

12.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要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学位认证。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二、资格审查地点

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崇远楼213室(宁津县城区津泉路901号,咨询电话:0534-5535301)。

三、复试人员递补

拟参加复试的人员须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进行资格审查,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有关审查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复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由县公开招聘主管部门批准后,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之上,按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有关考生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密切关注宁津县人民政府网站,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点击下载:

附: 

2021年8月30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宁津县职业中等专业学校公开招聘教师进入复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sdningjin.gov.cn/n50593881/n50593903/n50593937/c64490487/content.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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