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因出现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人员,从该岗位笔试合格的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递补(末位成绩并列的一并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现将一次性递补人员资格复审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及地点
(一)时间:递补人员资格复审工作定于2021年7月17日上午08:30-12:00,下午14:30-17:30。
(二)地点:丰县特殊教育中心,地址:丰县南苑路(陶然翠大酒店东南)。
二、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原则上需本人到场,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包括:
(一)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二)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需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在http://ntce.neea.edu.cn上打印,网址为:http://ntce.neea.edu.cn),并于2021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三)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http://www.chsi.com.cn );
(四)2021年毕业生,暂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的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并于2021年12月31日前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2019年和2020年普通高校毕业生,报考2021年毕业生岗位的,须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若为网签协议,须提供学校出具的空白协议证明)的原件、复印件。
(六)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七)国(境)外学历学位应聘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八)其他与应聘岗位要求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单独按序装订。
三、其它事项
(一)在资格复审时,考生信息与网上报名提供信息不一致且不符合报考条件的,资格复审为不合格。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应聘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三)现场对考生进行资格复审,确因特殊原因代审者,请考生提供亲笔委托书、受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考生身份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推荐表、就业协议书等原件,现场审核后当即退还,请妥善保管。
(四)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报名费100元(自备现金)。
(五)资格复审合格人员参加面试,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从该岗位笔试合格人员中按照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人员资格复审时间和地点另行公布。
(六)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复审人员应认真阅读《2021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4),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自通知发布之日起,申领“苏康码”并每日进行健康申报。对持 “苏康码”非绿码的考生及资格复审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人员,还须提供资格复审前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七)请各位考生密切关注并每天登录丰县人民政府网“丰县人事考试”版块(http://218.3.233.8:8181/Default)查阅招聘进程和相关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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丰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丰县教育局
2021年 7 月14日
原标题:2021年丰县公开招聘教师递补资格复审通知
文章来源:http://218.3.233.8:8181/pehome/penotes/detail/?id=18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