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1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2021-07-14 17:29:00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根据《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

按照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总体工作安排和《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现将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7月19日-7月20日

上午9:00-11:30,下午14:00-18:00。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东营市垦利区行政办公区人社服务中心(建行南邻)8楼会议室。

二、被审查人员安排

为避免被审查人员大量聚集,不利于疫情防控,请被审查人员严格按照要求(详见附件2),在规定的时间段内前来进行审查。未经区教育局同意(咨询电话:0546-2522266)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1年7月21日上午11:00前到垦利区教育局(垦利区胜兴花园东门,育才路263号)509房间补交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面试资格审查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时,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山东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注:应聘人员笔试当天所持的证明即可。具体事宜可联系垦利区疾控部门,联系电话:0546-2521781、2524379),并在备用审查点等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四、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及填报规范

根据《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为提高审查效率,被审查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填报规范。

(一)《2021年东营市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

其中:“家庭成员情况”填写的范围为:(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近姻亲关系。填写称谓、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具体范围详见附件3)。网上报名时未填写完整的,可直接用笔书写在报名登记表的背面。

(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2021东营市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

(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

(五)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1份)。

(六)1 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 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应聘岗位)。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注意提供的材料要在有效期内);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1份)。

注:2021届高校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未将数据报学信网导致查询不到信息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待体检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八)《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面试资格审查表》(见附件4。具体填写规范详见附件5)。

(九)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应届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6)。

(十)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报到证。

(十一)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应于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所在单位、主管部门和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对暂未取得国(境)外学位认证的海归留学人员,可采取“承诺+容缺”方式,允许先行参加考试,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取得全国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就读期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执行。

五、面试人选递补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将及时在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enli.gov.cn)公布,有关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以免给个人造成损失。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三)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缴纳。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enli.gov.cn)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资格审查和递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笔试准考证》、《2021年东营市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和《2021东营市教育类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遗失的应聘人员可于2021年7月14日9:00—7月21日18:00,登陆东营市垦利区人民政府网(网址http://www.kenli.gov.cn)下载打印。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应聘人员面试资格审查通过后现场发放。

咨询电话:0546—2522266(东营市垦利区教育局)

点击下载:

1、

2、

3、

4、

5、

6、

东营市垦利区教育局

2021年7月14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1年东营市垦利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kenli.gov.cn/art/2021/7/14/art_39604_10296652.html

 
 
 
 
Copyright©1999-201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