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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济宁市属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2021-07-07 08:53:21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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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简章》要求,现将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集中审查时间

2021年7月9日—7月11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二)递补时间

2021年7月12日—7月13日

上午8:30—12:00,下午14:00—18:00。

面试资格集中审查提前完成的,可及时进入递补环节。

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由各招聘单位负责组织实施。

二、审查地点

各招聘单位自行确定,详见附件1。

三、其他事项

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需本人在规定时间内持相关材料到招聘单位参加资格审查,应聘人员应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所需的材料。报名时提供的联系电话请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面试时间及地点另行通知。

四、疫情防控有关要求

(一)根据我省有关规定,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考前,避免前往疫情中高风险地区,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面试前14天每日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如实填写《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见附件2)。面试时,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面试通知单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的入(返)鲁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

(二)进入考点前,考生须听从考点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在接受身份核验时,逐人按要求摘下口罩核实身份。

(三)持健康码黄码的考生,以及考生入场或考试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考试的,安排在备用隔离考场面试。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四)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入(返)鲁考生请主动与济宁市疾控中心联系(联系电话:0537-2655350),了解疫情防控规定和抵达后的对接服务流程等。高风险地区人员请暂缓来鲁。中风险地区的人员原则上暂缓来鲁,如确需出行,须持当地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证明,并持有72小时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点击下载:

济宁市教育局

2021年7月6日

原标题:关于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教育类)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jnjy.jining.gov.cn/art/2021/7/6/art_14566_270510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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