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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淄博市淄川区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21-06-24 16:46:02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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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1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详见《2021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名单》(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7月5日(周一)—7月6日(周二)

上午审核时间 8:30-11:00

下午审核时间13:30-16:00

2.地点: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二楼大厅(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201号)。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4.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7月7日(周三)上午8:30至11:00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地点:淄川区教体局人事科307室。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递补资格审查

1.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适时在淄川区人民政府(http://www.zichuan.gov.cn/)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7月13日(周二)上午8:30至11:00。

3.递补资格审查地点:淄川区教体局人事科307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7月14日(周三)上午8:30至11:00补充材料。

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其中,说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证件、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其中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具体如下:

1.考生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以上三种材料网上报名时已在报名系统下载)各一份。

2.有效期内的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考试专用说明。其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学历、学位及有关材料,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200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

(3)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原件一份。

(5)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说明材料原件一份,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校,但未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者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说明原件一份(附件2)或者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原件一份。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等材料。

毕业证书上未注明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原件一份。

(6)属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已取得学历学位证书、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认证的国(境)外高校毕业生可提供学历学位证书及成绩单(附有资质的机构出具的翻译件)。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录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

国(境)外毕业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原件一份。若丢失,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申请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以应届毕业生(2021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择业期内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需提供档案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未落实过工作单位”的说明、人社部门开具的就业创业凭证、“相关社保缴费”的说明。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附件3)或解聘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说明须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应聘的,还须同时提交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说明或解除(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说明或解聘材料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说明,否则视为弃权。

7.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缴费后发放面试通知单。缴费需提前关注公众号,具体详见《缴费说明》(附件4)

注:为提高审查效率,以上所需材料请按上述“1、2、3……”序号顺序,从上而下准备好,一次性提供给审核工作人员审核。

四、防疫要求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主动出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有效期内的临时身份证)、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和《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近5),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入场。

对于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淄、山东省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等特殊情况的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应提前通过电话进行报备,并按要求做好防疫核验工作(0533-5180349)。

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资格审查。凡违反我省、我市、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五、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现场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弃权。

(三)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人员,无论合格与否,均要按规定提交审核材料的复印件。

(四)面试相关事宜另行通知,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及时登录淄川人民政府(http://www.zichuan.gov.cn/)网站查看。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因本人原因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执行。

本公告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0533-5180349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点击下载:

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24日

原标题:2021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ichuan.gov.cn/art/2021/6/24/art_4627_213201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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