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及南部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张店区及南部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张店区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张店区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张店南部城区学校进入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名单详见附件2)。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6月16日8:30-17:00;17日8:30-12:00。
张店区各学科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1;张店南部城区学校各学科现场资格审查具体时间详见附件2。
2、地点:
张店区:张店区体育馆(张店区和平路19号)。
张店南部城区学校:张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学校(淄博市张店区傅家实验小学南约110米张店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院内)。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递补资格审查
1、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递补只进行一次。
2、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事业单位招聘专栏(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channel_c6391/)公布。
3、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1年6月21日 上午8:30-11:30。
4、递补资格审查地点:
张店区:张店区体育馆(张店区和平路19号)。
张店南部城区学校:张店区中小学生社会实践学校(淄博市张店区傅家实验小学南侧约110米张店区中小学素质教育基地院内)。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其中,说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各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留存;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各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留存;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各相关教育主管部门留存。
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在笔试合格人员中依次递补。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方可参加面试(面试具体时间及要求另行通知)。
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的主要材料
1、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登录报名系统打印)。
2、本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考试专用身份证明)。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3、学历、学位及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www.chsi.com.cn)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说明材料,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www.chinadegrees.com.cn)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说明材料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毕业证书上未注明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说明材料。
(4)属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国(境)外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应在2021年8月31日及以前取得,其他材料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国(境)外高校非应届毕业生的学历学位认证一般应在2021年6月19日以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cscserzsearch.cscse.edu.cn)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国(境)外毕业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可提供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但必须在2021年7月31日及以前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幼儿园在编教师及实施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或解聘材料。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说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公办中小学在编教师、幼儿园在编教师及实施控制总量备案管理人员除外)出具《同意应聘函》或《解聘说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四、网上缴费
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须于2021年6月22日16:00前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请登陆报名系统(http://60.210.113.57:16006/)缴纳。
逾期未缴费,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五、疫情防控要求
(一)根据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广大考生须加强防疫知识学习,自觉做好自身健康管理。现场资格审查前,主动减少外出和不必要的聚集、人员接触。现场资格审查时,凭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或居民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带照片的考试专用身份证明)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进入资格审查现场。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考生须听从工作人员指挥,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保持“一米线”排队有序入场。
(三)考生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出现咳嗽、呼吸困难、腹泻、发热等症状,经专业评估和综合研判,能继续参加资格审查的,安排在备用隔离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须接受隔离观察的,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纳入所在地疫情防控体系。
(四)请考生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
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事宜
(一)现场资格审查由各相关教育主管部门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凡提交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人员,无论合格与否,均要按规定提交审核材料的复印件。
(三)为了方便考生,采取网上打印面试通知单的方式,打印面试通知单时间另行通知,请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随时关注张店区人民政府网上相关公告或通知。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及南部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执行。
咨询电话:
张店区: 0533-2861659、2278788、2869883
张店南部城区学校: 0533-7060755
监督电话:
张店区:0533-2869835(纪委监委信访室)、0533-3148986(人社局事业单位管理科)
张店南部城区学校: 0533-7870060、0533-7870292
点击下载:
张店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6月8日
原标题:2021年淄博市张店区及南部城区学校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hangdian.gov.cn/gongkai/site_zdqjyhtyj/channel_5fe2efdbc5a9395f01b00b45/doc_60bf4e7f2e976aca045c273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