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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招聘资格审查事宜公告

2021-04-30 15:28:17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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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家、省、市公开招聘有关文件规定及《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要求,为做好面试资格审查工作,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5月7日(上午:9:00-11:00;下午2:00-4:30)

资格审查截止时间2021年5月7日下午4:30,当日材料不齐全的,补充材料截止时间为2021年5月8日下午4:30。超出规定时间未到者视为自动放弃。

资格审查原则上应本人到达现场提交资格审查资料,因特殊原因确实无法到达现场的,可委托他人携带本人书面委托申请代为办理。

二、资格审查地点

青岛西海岸新区(黄岛区)钱塘江路369号青岛职业技术学院西校区综合实训楼8楼西侧823室

三、资格审查范围

1、岗位01-09通过资格初审免笔试人员73人(名单已于3月26日和4月7日在学院官网发布)。

2、岗位09-25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岗位招聘计划按笔试成绩由高分到低分按规定的比例(1:3)依次确定进入面试人选(名单见附件1)。

注意:资格审查信息反馈。请于5月5日前将是否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信息发送至电子邮箱:qdzyjsxygkzp@163.com邮箱。

四、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1、《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以下简称《报名登记表》,A4纸正反打印,手写签名)。

2、《诚信承诺书》(手写签名)。

3、二代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A4纸复印)。

4、符合招聘岗位条件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同时出具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www.chsi.com.cn下载打印);对在国外取得学位、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资格审查时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以上证书及材料等均须在2021年3月17日之前取得。

其中,应届毕业生报考的,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和就业协议书(山东省内院校实行网上签约的可不提供就业协议书)。2021年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其他情况按照《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有关要求办理。

5、对应聘人员有相关工作经历年限要求的,应聘人员须提交劳动合同备案材料、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等相关工作经历证明原件及复印件,以及相应时段社会保险参保缴费证明。计算工作经历年限截至2021年3月17日,按足年足月累计。高校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作为工作经历。

6、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资格证书等其他证件和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等,均须在2021年3月17日之前取得。

7、党员证明材料由现组织关系所在党组织开具;学生干部证明材料由所在院系开具。

8、在职人员报考的,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中小学教师应聘须出具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确实有困难的,本人写出书面申请并作出承诺后,可在考察时提供,如未按期提供,视为自动放弃;属无业人员的需提交就业创业证或处于无业状态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五、有关说明

1、应聘人员要确保本人思想政治表现优秀和师德师风良好,须对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有隐瞒情况或提供虚假材料,一经查实,将取消面试资格。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2、应聘人员在规定的资格审查时间内未向青岛职业技术学院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

3、应聘人员应及时了解我院网站发布的相关招聘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由本人承担。

4、应聘人员对资格审查结果如有异议,可致电或现场咨询。

5、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相关规定。

咨询电话:0532-86105537(王老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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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青岛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资格审查事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qtc.edu.cn/info/1024/34533.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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