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淄博)就业实施办法(试行)》(淄教人字〔2020〕1号)、《2021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公告》等文件要求,现将淄博市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021年淄博市沂源
县教育和体育局省属公费师范生考察、体检人员名单。
二、考察
考察采取多种形式,全面了解被考察对象的思想政治表现、道德品质、专业素养、学生在校期间的表现和学业成绩等方面的情况,并对公费师范生是否符合岗位招聘条件,提供相关材料是否真实准确等进行复审。
考察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电子报到证可提供打印件);
(二)提交个人档案;
(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记录材料;
(四)本人书写的个人鉴定材料(格式见附件4);
以上材料全部为原件,须于体检时一并上交。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得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体检费用由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承担。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2021年8月13日(星期五)早8点前持本人身份证和体检费(400元左右),到沂源县中医医院(沂源县城益民路1号)查体中心集合。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2021年沂源县省属公费师范生体检人员信息登记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
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小二寸免冠照片一张,体检完成一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县教体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防疫要求
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应提供《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5)、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及疫苗接种情况,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对于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淄、山东省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等特殊情况的入围考察、体检人员,在考察、体检前,应提前通过电话进行报备,并按要求做好防疫核验工作(咨询电话0533-3227230)。
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察、体检。凡违反我省、我市、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1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公告》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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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2021年淄博市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考察、体检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iyuan.gov.cn/gongkai/site_yyxjyhtyj/channel_c_5f9f6caf744146b464b6e87f_n_1605850853.3723/doc_6109f1148c3fca8be259a4e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