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航

2021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名校人才特招(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递补考察、体检公告

2021-08-02 15:56:13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更多资料辅导请点击

按照《2021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初中、小学、幼儿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递补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递补考察、体检人员

为附件1备注栏中标注“递补”的人员。

二、提交相关材料

在体检当日请提交如下材料:

1、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

2、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加盖公章。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费用

体检人员于8月4日(周三)上午7:00前持本人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450元体检费(由医院收取。如需复检,复检费用由本人承担),到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天鸿路36号,现场资格审查地点)门前集合。体检结束后将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原件;由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无违法行为证明送至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206室。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2)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结果不合格的将在体检结束3个工作日内告知体检人员。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且按规定另选体检医疗机构进行,复检医疗机构不低于原体检医疗机构级别,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咨询电话:淄博高新区文教与卫生事业中心:0533-2341906、(咨询时间为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点击下载:

2021年8月2日

原标题:2021年淄博高新区教育系统名校人才特招(第一批)、公开招聘教师岗位递补考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zbzhhgx.cn/zuixin/20210802/2273.html

 
 
 
 
Copyright©1999-2019 北京中公教育科技有限公司
.All Rights Reserved
 
点击右上角

微信好友

朋友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