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淄博市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竞岗选聘公告》《2020年临淄区事业单位“名校人才特招行动”(东北站)公告》《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公告》《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公开招聘幼儿园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及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考察、体检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察、体检人员
考察、体检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中标注递补的人员及附件2中全部人员。
二、考察
考察人员需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如下材料:
(一)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报到证原件(电子报到证可提供打印件);
(二)提交个人档案(体检当日发放调档函);
(三)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开具的无违法记录材料(体检当日发放介绍信);
(四)本人书写的个人鉴定材料(格式见附件5);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还需提供工作单位出具的个人表现鉴定和同意在聘用后协助办理人事、保险关系转移手续的材料,已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交的考生不需再提交。
以上材料全部为原件,须于2021年8月9日前提交(工作日:8:30-11:30、13:30-17:00)。未在指定时间内提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
三、体检
(一)体检标准
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体检时间、地点
体检人员于8月4日(周三)上午7:00前持本人有效期内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3)、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并打印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及疫苗接种情况,到临淄区教体局(晏婴路185号)门前集合。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弃权。
(三)体检要求
1.体检人员认真阅读体检须知(见附件3)并执行。
2.体检人员下载并打印体检人员基本信息表(见附件4),由本人逐项填写本人基本情况(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逐项填齐,不得遗漏。并贴本人近期二寸免冠照片一张,在集合时交工作人员。
3.除特殊情况经区教体局同意外,体检人员凡未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为自动放弃。
4.凡在体检过程中有意隐瞒影响聘用的疾病或者病史的,给予其不予聘用的处理;凡有串通体检工作人员作弊或者请他人顶替体检以及交换、替换化验样本等作弊行为的,体检结果无效,取消此次聘用资格。
5.体检人员如需复检,复检工作按照《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发〔2013〕26号)文件规定执行:“对心率、视力、听力、血压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日复检;对边缘性心脏杂音、病理性心电图、病理性杂音、频发早搏(心电图证实)等项目达不到体检合格标准的,安排当场复检。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体检实施机关提交复检申请,体检实施机关将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对按规定需要复检的,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只能进行1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四、防疫要求
参加考察、体检人员应提供《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及疫苗接种情况,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并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
对于14天内有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淄、山东省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等特殊情况的入围考察、体检人员,在考察、体检前,应提前通过电话进行报备,并按要求做好防疫核验工作(咨询电话0533-7866526)。
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察、体检。凡违反我省、我市、我区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本公告由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临淄区教体局0533-7866526
监督电话:
区纪委监委驻区教体局纪检监察组 0533-7866319
公告网址:
临淄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linzi.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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临淄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1年7月31日
原标题:2021年淄博市临淄区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名校人才特招行动及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第二批考察、体检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inzi.gov.cn/gongkai/site_lzqjyhtyj/channel_5fbf1b04e89ab067a3718b1c/doc_610521faf7cc766c04d5d36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