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东营市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公告(第四次)》的有关要求,现将2021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第四次)面试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报考2021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第四次)岗位且资格初审合格的应聘人员。
二、时间及地点
2021年8月15日上午7:00前到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安小学(山东省东营市河口区河兴路666号)。
三、面试形式
面试采用试讲方式进行,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环节由考官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若同一招聘岗位出现面试成绩相同且需复试的,由考官组织答辩。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考生进行20分钟备课后讲课,讲课时间为8分钟。
四、试讲参考教材
1.初中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教科书(2019年教育部审定,五●四学制)七年级上册
2.初中数学:山东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教科书(2013年教育部审定,五●四学制)七年级上册
3.小学信息技术:泰山出版社,经山东省中小学教材审定委员会审查通过,小学 第四册
五、面试纪律要求及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应严格遵守纪律,服从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在面试场所要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如自带书籍资料等)带至座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对于违反面试纪律或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取消面试资格。
2.考生要听从指挥,在规定时间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所有携带物品需放在候考室外。在备课或试讲过程中携带、使用通讯工具的,取消面试资格。
3.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备课室,备课室提供教材,根据试讲要求进行备课,备课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或面试室,带入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
4.面试考生进入面试室,考生只携带规定纸张的备课稿(讲课完成后备课稿留在面试室,不得带走)。面试开始后,需向考官说明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不得报出自己的姓名、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应试人员应提前查看考点具体地理位置,按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面试开始时,仍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弃权。
6.面试期间考场全封闭,面试完成后考生统一在休息室休息,不得随意离开考点。
7.面试工作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人员佩戴口罩,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入考点参加面试。面试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546-365283613589966086 18615461775
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8月11日
原标题:2021年东营市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第四次)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kou.gov.cn/art/2021/8/11/art_41902_1030409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