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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济宁学院附属中学“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方案

2021-08-01 09:42:11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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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关于印发<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计划”实施方案>的通知》及《2021年济宁市属事业单位“优才计划”公告》,现将济宁学院附属中学“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时间

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1年8月2日 上午8:30—11:00

面试时间:

2021年8月2日 下午14:00—18:00

二、地点

现场资格审查、面试地点:济宁学院附属中学红星校区(济宁市任城区红星中路1-1号)。

三、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报名人员提供以下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2021年济宁市事业单位“优才计划”报名登记表》。

(2)《诚信承诺书》(本人签字)。

(3)二代身份证(须为二代有效身份证或临时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研究生应同时提交大学本科以来的学历、学位证书;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或提供学校出具的学历学位证明,其中学历学位证明应明确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毕业时间、所学专业是否与应聘专业一致,加盖学校公章;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对不能出具的,可提供国外院校或科研机构录取材料及学位证书或毕业证书。

(5)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无法提供报到证的,按照以下情况提供相应证明材料:①报到证丢失,提供本人档案内报到证副本的复印件,并加盖档案存放单位公章。②2021年应届毕业生学校未发报到证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

(6)已签订就业协议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与签约单位的解除协议。

(7)在职人员报名的,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名证明信》。

(8)1寸近期免冠照片3张(与网上报名使用照片同底版,背面注明考生姓名、报考岗位)。

四、面试

(一)面试人选范围

资格审查合格人员参加面试。

(二)面试形式

面试采取试讲和答辩的形式进行。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面试合格分为80分,低于80分者不得列入考察体检对象。

(三)面试考场

考场设候考室、备课室、面试室和休息室。

(四)评委组成

评委组设评委7人,其中,主评委1人,评委6人。一线专业技术人员在评委中的比例不少于三分之二。

(五)面试程序

1.入场。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需携带身份证按时报到,进入候考室后抽取面试顺序号,并在《面试顺序表》上签字。迟到30分钟者取消面试资格。

2.抽题。面试人员根据抽取的面试顺序号到抽题室抽取试题,每次只能抽取一道试题。

3.备课。面试人员持教材、备课纸到指定备课室备课,备课时间30分钟。

4.试讲。备课30分钟后,工作人员引领面试人员进入指定面试室进行试讲,试讲时间12分钟,答辩时间3分钟。采用“说课”形式不得分。试讲结束后由工作人员将面试人员引领到休息室。

5.评分。面试成绩采用百分制。其中答辩占20%,试讲80%,按照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综合计算平均成绩的办法,确定人员面试成绩。四舍五入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

6.公布面试成绩。在本场面试结束后,统一向面试人员公布面试成绩。

五、组织领导和监督

成立2021年济宁学院附属中学人才引进教师面试工作办公室,负责面试的组织实施及管理服务工作。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在招聘过程中,对任何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现象,一经发现,严肃处理,确保面试工作公开、公平、公正。

六、有关要求

(一)根据济宁市委疫情处置指挥部《关于进一步加大健康通行码推广使用的通知》要求,请各位考生提前申领健康通行码,持有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的居民和各类服务人员亮绿码通行。低风险省份来济人员须通过“来鲁申报”模块转码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

(二)面试人员须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本人签字的《面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承诺书》进入考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考生,以及发生本土疫情的地级市和有扩散风险的毗邻地区的入(返)鲁考生,还须提供面试前7日内有效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

(三)请面试人员做好健康管理,备齐个人防护用品,严格做好个人防护,科学佩戴口罩,保持手卫生。合理安排交通和食宿,注意饮食卫生,预防中暑。

(四)面试人员携带的所有通讯工具一律上交,统一保管,禁止携带除教材和备课纸以外任何参考资料进入备课室。一经发现有违反规定者,按作弊处理,取消其面试资格。

七、其他

请应聘人员及时关注相关信息,报名时所留电话保持畅通。因本人原因错过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济宁学院附属中学

2021年7月31日

原标题:2021年济宁学院附属中学“优才计划”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工作方案

文章来源:http://jnjy.jining.gov.cn/art/2021/7/31/art_14566_270517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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