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1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总体工作安排及招聘简章规定,现将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第三次)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前置岗位的面试工作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参加人员范围
2021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第三次)和公开招聘笔试前置岗位初审合格且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
二、面试时间
2021年7月26日上午7:00考生入场。
三、面试地点
1.面试地点:东营市河口区第一中学 博学楼(东营市河口区河庆路西首357号,由南门入场)。
2.候考室分组:Y1岗位进入候考室(一),Y2岗位进入候考室(二),Y3、Y5岗位进入候考室(三),Y4岗位进入候考室(四),Y6、Y7岗位进入候考室(五),职业中专各学科、引进优秀人才各学科岗位进入候考室(六)。
四、面试形式、测试内容
(一)面试形式
1.幼儿教师岗位的面试采取试讲及技能测试的形式进行,其中试讲满分100分,技能测试满分100分(绘画50分、技能展示50分),试讲和技能测试成绩各占50%的比例计算面试成绩。
其他岗位的面试只进行试讲。
2.幼师岗位备课时间为30分钟(含绘画时间),备课过程中完成一幅命题幼儿绘画,只允许在绘画作品右上角书写岗位及面试顺序号,例如:Y1-01;备课稿、绘画作品带入面试室,绘画作品交面试室主考官,备课稿考生个人使用。面试时间为10分钟(试讲时间为8分钟,技能展示时间为2分钟)。
其他岗位考生进行20分钟备课后试讲,试讲时间为8分钟。
面试主要测评应聘人员的综合素质和从事专业工作所具备的基本能力、专业素养。面试时不允许作任何形式的自我介绍,不准透漏个人信息,否则取消面试资格。凡不能在规定时间到达指定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为自动弃权。
面试环节由考官打分,满分100分。面试成绩计算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面试设定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面试结束后,成绩当场公布。
(二)技能测试
1.技能测试的内容为两项:
①绘画(必测):考生在备课同时,根据命题涉及的情景用铅笔完成一幅给定主题的绘画(考生自备铅笔、橡皮,考场备有8K素描纸)。
②选测:幼儿教师岗位技能测试自选特长展示内容为舞蹈、唱歌、器乐三项,面试人员自选其中一项进行展示。
自选特长展示所需钢琴统一使用电子钢琴,面试室已准备。其他乐器、表演服装、配乐(统一使用U盘,U盘内只存储才艺展示所需配乐数据)等其他所需物品由面试人员自备。
2.考场设更衣室,面试室提供音响。
(三)试讲参考教材
1.中专化工:化学工业出版社,中等职业学校规划教材,无机化学(第四版),董敬芳主编
2.中专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山东省职业教育教材审定委员会审定,中等职业教育规划教材,语文(第二册),山东省职业教育教材编写组编著
3.中专英语:山东出版传媒股份有限公司 山东科学技术出版社 山东画报出版社 山东省职业教育课程改革教材,中等职业学校公共基础课(必修),英语(基础模块)第2册,赵雯 耿颖杰主编
4.高中历史:人民教育出版社普通高中教科书(新统编)普通高中历史必修上册--2019年版
5.初中语文:人民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教科书(2019年教育部审定,五●四学制)七年级上册
6.初中英语:山东教育出版社义务教育教科书(2013年教育部审定,五●四学制)七年级上册
7.幼儿园:明天出版社 山东省幼儿园课程指导·幼儿学习资源 大班·下。
五、面试纪律要求和注意事项
1.面试考生必须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面试准考证(报名网站打印)在规定时间内参加面试,上午7:30未到达候考室的视为弃权。
2.面试考生应严格遵守《2021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公告(第三次)》、《2021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应聘须知》纪律要求,服从统一安排,按照规定程序参加面试。在面试场所要保持肃静,不得随意走动,不得大声喧哗,不得将规定以外的物品(如自带书籍资料等)带至座位,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规定,影响面试。对于违反面试纪律或严重影响工作秩序者,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3.考生在规定时间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一楼候考室,抽签决定面试顺序。考生进入候考室后,应主动将通讯工具交管理员保管。在备课或面试过程中携带、使用各种通讯工具的,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4.考生由工作人员引领进入二楼备课室,根据试题要求进行备课,备课用纸由考场统一提供。考生不得携带其他任何资料进入备课室或面试室,带入者按违纪处理,取消面试资格或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面试考生进入三楼面试室,只准携带用规定纸张誊写的备课稿、绘画作品(讲课完成后备课稿留在面试室,不得带走)。面试开始后,需向考官说明自己的面试顺序号,但不得报出自己的姓名及毕业院校等个人信息,违者面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面试结束后在四楼休息室等待公布成绩,并签字确认,不签字离开考点的考生,视为默认成绩。签字后由引领员带领离开考点。
7.参加技能测试人员面试过程中可以携带规定的技能测试所需物品,因个人携带自备用品不全或无法正常使用(如配乐U盘无法播放或播错等情形)而导致无法进行技能测试的,后果由考生承担。
8.技能测试过程中,考生应结合自身情况合理考虑动作难度和剧烈程度,因强行展示难度动作和剧烈动作造成运动损伤及意外的,由考生本人负责。
9.应试人员应提前查看考点具体地理位置,考试当天按时到达考点参加面试。
10.面试期间全天封闭,考生不得随意离开考点,若需要午餐,由考点统一提供。
11.面试工作严格按照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有关要求,面试人员佩戴口罩,凭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件、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入考点参加面试。面试人员要做好个人防护,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联系电话:0546-3652836
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1年7月21日
原标题:2021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引进优秀人才(第三次)和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前置岗位面试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ekou.gov.cn/art/2021/7/21/art_41902_1029894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