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2021年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岗位)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规定,现将2021年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普通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公布如下:
普通中小学教师岗位(不含音体美岗位)先笔试后面试,笔试、现场资格审查、面试时间另行通知。
一、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1年7月3日-7月4日。
上午8:30-11:30,下午2:30-5:30。
2、地点:烟台高新区第二实验小学(烟台高新区科技大道101号)。
3、程序:
第一步:提交资格审查材料。考生到资格审查处按要求提交有关材料,工作人员现场进行资格审查。
第二步:领取面试准考证。现场资格审查通过的考生领取面试准考证,同时扫描二维码加入考生群,后期有关考试事宜将同步在微信群公布。
4、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必须本人亲自到场,不得委托他人。
(2)需要提交的材料详见《招聘简章》,除2张2寸近期同底版正面免冠照片、填写完整的《2021年烟台高新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含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需提供原件外,其他材料均须同时提供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考生还需注意带齐其他相关材料。
(3)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要保持24小时通讯畅通,并及时了解招聘网站发布的最新信息,因本人原因错过通知等重要信息而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4)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经审查符合条件的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5)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现场资格审查次日17:00前提交;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报考高层次人才岗位的可在面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报考普通中小学音体美、幼儿园教师岗位的可在笔试成绩公布后第二个工作日17:00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限内提交指定材料的,均视为弃权。
(6)领取《面试准考证》后,应仔细核对《面试准考证》姓名、岗位等信息,避免错领。
(7)考生须保证所提供材料的真实性,如有虚假,取消其聘用资格。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办理。
二、面试
1、高层次人才岗位
(1)面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
(2)面试地点。烟台高新区实验中学(烟台高新区纬五路37号)。
(3)进入面试人员。现场资格审查通过人员。
(4)面试形式及内容。面试方式为试讲,时间为10分钟。
除小学体育岗位外,小学招聘岗位的试讲内容为烟台高新区现行小学教材的有关课节,初中招聘岗位的试讲内容为烟台高新区现行初中教材的有关课节。小学体育岗位的试讲内容为烟台高新区现行初中一、二年级教材的有关课节。
2、普通中小学音体美、幼儿园教师岗位
(1)面(初)试时间。
幼儿教师B、幼儿教师F岗位增加初试环节,其他岗位直接面试。
初试时间:2021年7月17日。
面试时间:2021年7月18日。
(2)面(初)试地点。
烟台高新区实验中学(烟台高新区纬五路37号)。
(3)进入面(初)试人员。
1)初试人员: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员;
2)面试人员:组织初试的岗位,初试通过人员;不组织初试的岗位,通过现场资格审查领取面试准考证的人员。
(4)面(初)试形式及内容。
初试方式为结构化面试,时间为5分钟;面试方式为试讲,时间为10分钟。
除小学体育岗位外,小学招聘岗位的试讲内容为烟台高新区现行小学教材的有关课节,初中招聘岗位的试讲内容为烟台高新区现行初中教材的有关课节。小学体育岗位的试讲内容为烟台高新区现行初中一、二年级教材的有关课节。幼儿园教师的试讲内容为山东省幼儿园课程指导教师用书内容。
3、注意事项
(1)参加面(初)试的考生须于面(初)试当天上午7:00以前,持面试准考证、身份证(两证缺一不可)到烟台高新区实验中学报到,截至7:15仍未报到的考生视为弃权。
(2)面(初)试考生应自觉遵守面试各项规定,服从工作人员安排,如有违犯,将取消面(初)试和录用资格。
(3)考生面(初)试全程须服从工作人员管理。考生集合后,须按组织管理人员要求,立即将携带的手机等各类通讯工具关闭,并上交组织管理人员集中保管。考生实行封闭管理,抽签确定面(初)试顺序,依次进行面(初)试。招聘单位及岗位顺序由招聘主管部门确定。考生面(初)试期间禁止与外界人员接触,否则按零分处理。考生家属等无关人员严禁进入面(初)试地点。
(4)面(初)试时,考生遇到与自己存在亲属、师生、同事等应当回避关系的人员担任本场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要主动向本考场监督员或组织管理人员提出回避请求,违者面(初)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5)考生不得以任何理由、任何方式向考官或考务工作人员透露本人的姓名、准考证号、工作单位、毕业院校等信息(候考室工作人员除外),不得穿戴具有明显职业特征的服装或饰品,违者面(初)试成绩按零分处理。
(6)考生面(初)试结束后立即离场,到休息室等候,待本场面(初)试成绩公布后统一离开。本场考试未结束前,未经批准不得离开规定的场所,否则取消聘用资格。等候期间,不得喧哗,不得随意出入。
(7)考生面(初)试成绩于本场面(初)试结束后集中公布。面(初)试成绩不足60分的,不予聘用。
(8)其他未尽事宜,按照《招聘简章》办理。
三、防疫注意事项
1、现场资格审查以及面(初)试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新冠病毒肺炎确诊病例、无症状感染者和尚在隔离观察期的密切接触者的接触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初)试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2、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面(初)试时应佩戴防护口罩,主动提交《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1)《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原则上不允许使用手机截屏或纸质打印健康通行码)和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参加面(初)试人员还需携带面试准考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面(初)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3、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0535-6922113。
网站地址:http://www.ytgxq.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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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教育局高新区分局
2021年6月28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1年烟台高新区教育系统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岗位、普通 中小学音体美教师岗位、幼儿园教师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及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ytgxq.gov.cn/art/2021/6/28/art_21341_29112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