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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招聘工作人员面试通知

2021-06-21 10:08:53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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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要求,面试工作定于7月4日举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时间、地点

面试日期:2021年7月4日(周日)

集合时间:上午7:00;下午13:00

面试时间:上午7:30—12:00;下午13:30—18:00

面试地点:聊城职业技术学院护理系(聊城市花园北路133号)

二、面试内容与方法

面试主要测试考生的综合素质、教育教学水平、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能力等。

1.初级岗位(专业教师1—专业教师21)、基础课教师岗位、中级岗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从事相关专业教学工作必备的综合素质和实际授课能力等,在该专业核心课程或相关课程中随机确定试讲章节,备考30分钟,试讲时间10分钟。

2.初级岗位(专业教师22—专业教师32)主要考察应聘人员对从事教学工作必备的综合素质、授课能力及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等,根据提供的公共基础知识方面的阅读材料和具体要求进行试讲,备考24分钟,试讲时间8分钟。

3.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和实训指导师岗位主要考察应聘人员综合分析、语言表达、组织计划和临时应变等能力,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进行,面试时间8分钟(含思考和答题时间)。

三、面试合格分数线

按照《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公告》、《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水城优才”优秀青年人才引进公告》规定,为保证新进人员基本素质,面试确定最低合格分数线,各岗位拟确定为考察体检人员的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录用。

四、有关要求

1.初级岗位专业教师22—32、中级岗位专业教师9—14及管理岗5岗位进入面试范围人员于6月30日9:00-16:00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203室缴纳70元面试费,并凭本人身份证领取面试通知书。

2.初级岗位专业教师1-21岗位、基础课教师1-4岗位、辅导员岗位、管理岗位1-4、“水城优才”综合管理岗位1-2、实训指导师1-6岗位通过面试资格审查人员于7月1日至7月2日9:00-16:00携带本人身份证领到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203室领取面试通知书。

3.领取面试通知书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领取的,可委托他人代为领取。代领的应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身份证原件和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请面试人员认真阅读《面试考生守则》,严格按面试通知书要求,务必于开考前30分钟(上午7:00前,下午13:00前)到达面试考点,并不得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及与考试无关的物品进入考场。经工作人员审验面试人员面试通知书和有效身份证后进入指定的面试候考室。面试正式开始时间(上午7:30,下午13:30)仍未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弃权,取消面试资格。

五、面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1.为保证面试人员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面试人员进入面试考点时应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

2.凡近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国(境)外旅居史、现居住地调整为中、高风险地区的考生,按照东昌府区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面试人员,不得进入面试考点。

3.请面试人员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面试人员身份时、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考点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请面试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面试。凡违反我市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面试提示

请参加面试的应聘人员提前了解交通路况,做好准备,合理安排出行时间和路线,确保按面试通知书规定时间准时到达考点。

面试有关问题咨询电话:0635-8334891、8334328

附件:面试考生守则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6月21日

附件:

面试考生守则

一、考生须按照公布的面试时间及考场安排,在面试开考前30分钟凭本人面试准考证和身份证到指定考场报到、参加面试抽签,按抽签顺序参加面试,抽签开始时仍未到达考点的视为自动弃权;对证件携带不齐的,取消面试资格。

二、考生报到后,应将所携带的学习资料、通讯工具和音频、视频发射、接收设备关闭后交给工作人员统一保管,面试结束离场时领回。

三、考生报到后,工作人员按不同的应聘岗位分别组织考生抽签,确定面试的先后顺序。考生应按抽签确定的面试顺序进行试讲、面试。

四、试讲、面试开始后,工作人员按抽签顺序逐一引导考生进入主考室进行试讲、面试。候考的考生实行封闭管理,须在候考室静候,不得喧哗,不得影响他人。候考的考生应服从工作人员的管理,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需上洗手间的,应经工作人员同意,并由工作人员陪同前往。候考的考生需离开考场的,应书面提出申请,经考场主考同意后按弃考处理。严禁任何人向考生传递试题信息。如有发现,面试成绩判零分。

五、考生在面试中,严格按照考官的要求回答,不得报告、透露或暗示个人信息,其身份以抽签编码显示。如考生透露个人信息,按违规处理,取消面试成绩。

六、考生须服从考官对自己的成绩评定,不得要求考官加分、复试或无理取闹。试讲、面试结束后,考生到休息室等候,等待试讲、面试成绩统计完毕。

七、考生试讲、面试完毕待主考官宣读完成绩、现场签字确认并领回交由工作人员保管的本人物品后(请认真核对,不要领错别人的物品),离开考场,不得在考场附近逗留。

八、考生应接受现场工作人员的管理,遵守面试纪律,服从面试管理,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有关规定和纪律,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取消面试资格和面试成绩等相应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九、应聘人员试讲面试成绩不得低于70分,否则,不予录用。

原标题:关于2021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有关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ctvu.sd.cn/info/1050/9304.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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