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山东省教育厅 中共山东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山东省师范生公费教育实施办法>的通知》(鲁教师发〔2019〕1号)和《东营市教育局 中共东营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 东营市财政局 东营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印发<山东省公费师范毕业生(定向东营)就业实施办法(试行)>的通知》文件精神,经过笔试、选岗、考察和体检等程序,现将2021年山东省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河口区拟聘用人员进行公示,公示期7个工作日(2021年9月10日至9月18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可拨打监督电话0546-36528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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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口区教育局
2021年9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山东省省属公费师范毕业生河口区拟聘用人员的公示
文章来源:http://www.hekou.gov.cn/art/2021/9/10/art_206414_10306325.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