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淄博市2021年校园招聘教育专场(东北师范大学站)招聘工作人员公告》的规定,1名同志(附名单)经资格审查、面试、考察、体检合格,拟聘用为淄博职业学院工作人员,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2021年8月3日-2021年8月11日。
公示期间,如对公示人员有异议,单位和个人均可直接到受理部门当面反映,也可通过电话方式,向受理部门反映。反映问题要用真实的姓名、联系电话和通讯地址。
受理部门:
淄博职业学院组织人事处:0533-2828759
淄博职业学院纪检监察室:0533-2348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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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8月3日
原标题:淄博职业学院2021年“校园招聘教育专场”(东北师范大学站)拟聘用人员公示(第二批)
文章来源:https://www.zbvc.edu.cn/info/1065/17462.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