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家语委、国家教委、广播电影电视部关于开展普通话水平测试工作的决定》、《普通话水平测试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16号)和《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普通话培训测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语办〔2011〕7号)等文件规定和省市工作安排,现将我市2021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测试人员范围
报名参加我市2021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的考生应年满18岁,且具备以下三个条件之一:
(一)具有青岛市户籍人员;
(二)在青岛市工作人员;
(三)在青岛市居住人员。
根据国家、省相关文件要求,上述人员不含高校在校生及高校教职工,同时不接受2021年下半年已在其他测试站报名的考生重复报名。
二、测试报名程序
测试报名采取网上报名、网上缴费的方式,具体时间安排和要求如下:
(一)网上报名
9月15日9:00-9月17日16:00,登录“普通话水平测试在线报名系统”(http://39.107.139.235:9001,推荐使用360极速模式、搜狗高速模式、IE8及以上版本、谷歌浏览器访问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系统将自动关闭,不再受理考生报考及修改报名信息。
考生应按报名系统提示如实认真填写个人信息、严格按照要求上传照片及证件资料(照片将用于准考证和普通话等级证书)。核实报名信息完整无误后,点击“报名确认”提交报名信息。
(二)网上审核
9月15日9:00-9月17日16:00,对考生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网上审核,请考生及时关注在线报名系统审核结果。
(三)网上缴费
9月15日9:00-9月18日16:00,网上审核通过的考生登陆在线报名系统按照提示进行网上缴费,支付成功后即为报名完成。根据《关于普通话水平测试和国家普通话水平等级证书工本费收费标准的通知》(鲁价费发〔2004〕28号)文件规定,测试费50元/人次。没有在规定时间完成缴费者,按自动放弃报名处理,逾期不再补办。
(四)打印准考证
10月11日9:00至参加测试前一天,完成网上缴费的考生登录在线报名系统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测试有关安排
(一)测试时间及地点
2021年下半年测试工作于10月中旬开始,具体测试时间及地点以《准考证》注明为准,测试具体事宜请考生认真阅读《青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附件1)。
(二)公布测试成绩
测试成绩由山东省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2021年12月下旬考生登录“全国普通话培训测试信息资源网”( http://www.cltt.org/studentscore)查询。
四、证书发放
测试合格(成绩60分及以上)的考生可获得《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证书由山东省语言文字委员会办公室统一印制,证书发放通告将在2021年12月下旬测试成绩公布后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招生考试”栏目发布,请考生及时关注。
五、报考须知
1.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由本人进行网上报名和网上缴费,逾期无法补办,视为个人放弃报名,严禁委托他人替代本人报名。考生对报考信息真实性、准确性负责,对因考生填报信息有误影响测试及发证的,后果由考生自负。未按报名要求、不符合报名范围导致无法考试的考生,报名费不予退还。
2.考生须按照本人《准考证》规定的报到时间到相应考点报到,严格遵守《青岛市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须知》(附件1)相关要求,严格遵守测试纪律。
3.为保障考生健康安全和测试平稳顺利,考生须严格执行《青岛市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附件2),如实填写《青岛市2021年普通话水平测试考生健康承诺书》(附件3),如考生存在《青岛市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规定情形不能参加测试的,将统一做好登记,待考生符合《青岛市普通话测试疫情防控要求》后,另行安排时间测试。
4.不组织与普通话水平测试相关培训,不指定相关教材。
青岛市招生考试院社会考试处咨询电话:85786295。
附件:
2021年9月8日
原标题:青岛市2021年下半年普通话水平测试通告
文章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3465/n32563506/n32572736/21090814025192012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