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泰安新泰市幼儿园、职业学校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简章(50人)发布,报名时间:2020年7月4日9:00-7月6日16:00;报名网址: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tai.gov.cn),山东中公教师资格考试网小编特整理了2020泰安新泰市幼儿园、职业学校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50人职位表下载,供考生下载。点击查看:
2020年新泰市幼儿园、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岗位计划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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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泰安新泰市幼儿园、职业学校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50人报名和资格审查:
(一)报名
报名采取统一时间、网上报名、网上初审、网上缴费的方式进行。
应聘人员在报名前,请仔细阅读招聘简章及其附件,确认符合拟应聘岗位的报考条件后再进行网上报名。
报名时间:2020年7月4日 9:00-7月6日16:00
查询时间:2020年7月4日11:00-7月7日16:00
报名网址: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xintai.gov.cn)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
应聘人员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如实填报个人信息资料进行网上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兼报者取消应聘资格。报名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修改报考信息的,后一次填报修改自动替换前一次信息。报名资格一经初审通过,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应聘人员在应聘期间的表现,将作为公开招聘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资格初审
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7月4日 9:00-7月7日16:00招聘主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资格初审工作(节假日不休息),在报名期间查看网上报名情况,根据应聘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初审,并尽快确定初审结果。对未通过初审的说明理由;对提交材料不全的注明缺少的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
3、网上缴费
缴费时间:2020年7月4日11:00—7月8日9:00
应聘人员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提交报考信息后,可在规定的查询时间范围内登录该网站查询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人员,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网上缴费,逾期不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作放弃。缴费成功后,需下载打印《2020年新泰市幼儿园、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供面试前资格审查时使用,并于2020年7月29日8:00—8月1日9:00登录该网站下载、打印准考证。
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科40元。
拟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和城市低保人员,不实行网上缴费,应聘人员资格初审通过后,于2020年7月5日上午8:30—11:30持本人身份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到市教育和体育局政工科(新泰市青云路961号)办理减免手续。其中,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应聘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县(市、区)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或者出具由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省教育厅核发的《山东省特困家庭高校毕业生就业服务卡》;残疾人应提交残疾人证。超过审核认定时间的不再受理。
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计划招聘人数3倍的招聘岗位,计划招聘1人的取消招聘计划;计划招聘2人及以上的,按1:3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乡镇(街道)事业单位根据应聘人员报名、专业分布等情况,经上级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核准后,可以适当降低开考比例,或不设开考比例划定合格分数线。取消或核减计划的招聘岗位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予以公布。应聘取消招聘计划岗位的人员,经本人同意,可在规定时间内改报其他符合条件的岗位。
(二)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名单确定之后(在新泰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公布,同时发布资格审查通知),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2020年新泰市幼儿园、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诚信承诺书》、《2020年新泰市幼儿园、职业学校公开招聘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教师容缺报名个人承诺书》(附件3)、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附件2要求的其他材料。
应届高校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20年7月31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应聘的,学历证书须在2020年7月4日前取得;无教师资格证实施“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应当在1年试用期内提交教师资格证原件。
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信,由单位主要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单位公章;在编教师应聘的,除所在单位同意报考外,须经县级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同意。2020年应届毕业生已经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须由用人单位出具主要负责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的同意报考的证明信。同意报考证明信的时间应在本次公开招聘报名截止日期之前。如不能按时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视为自动放弃。
留学回国人员应聘的,还需出具国家教育部门的学历认证材料。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的,经招聘主管部门核准后,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达到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应聘人员中,按笔试成绩由高到低依次递补。
应聘人员提供伪造、涂改证件、证明等报名材料或有其它违纪违规行为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处理...点击查看全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