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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107人职位表下载

2020-05-26 16:02:57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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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简章(107人)发布,报名时间:6月8日9:00-6月10日16:00;报名网站:青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山东中公教师资格考试网小编特整理了2020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107人职位表下载,供考生下载。点击查看:

 

2020年山东省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中小学教师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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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岛市李沧区教育系统招聘中小学教师招聘107人报名及资格审查:

报名采取网上报名方式。登录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查询和缴费、打印准考证,每人限报一个岗位。

网上报名:2020年6月8日9:00—6月10日16:00;

网上审核:2020年6月8日14:00—6月11日16:00;

查询及缴费:2020年6月8日14:00—6月12日16:00。

具体办法:

1.个人报名:报考人员通过青岛市教育局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通知公告”栏“青岛市教育系统公开招聘考试网上报名入口”进行网上报名,如实填写、提交个人信息资料并按要求上传照片。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在资格初审前多次登录填写报名信息的,后一次填报自动替换前一次填报信息。应聘人员必须使用二代身份证报名,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家庭成员及其主要社会关系,必须填写姓名、工作单位及职务。学习和工作经历,须从高中阶段开始填写。报名人员恶意注册报名信息扰乱报名秩序或者伪造学历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获取考试资格的,查实后取消本次报名资格。

2.初审:招聘单位根据报考人员提交的信息资料进行资格审查,确定初审结果。对提交材料不全的,应注明缺失内容,并退回报名人员补充,报考人员应及时查询网上审核结果,对审核结果如有疑问请及时联系招聘单位。对因报考人员填报信息有误或不符合报名条件,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未重新提交信息审核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本次考试报名,逾期不再补办。6月10日16:00以后不能更改、补充报名信息,也不能改报其他职位。初审通过后,报名信息不能更改。因报考人员提交报名材料不准确、不完整、不符合要求,影响网上报名的,由报考人员本人承担相应后果。

3.缴费:考务费按每人40元收取。报考人员初审通过后,要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缴费,逾期未办理网上缴费手续的,视为放弃。报考人员缴费成功后,在规定时间内下载打印《报名登记表》和《诚信承诺书》。

拟享受减免有关考务费用的农村特困大学生、城市低保人员,报名资格审核确认成功后,须先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缴费,6月12日16:00前到将有关证明材料照片打包命名为“姓名+身份证号”发送到邮箱qdlcjtj 163.com,经核准通过后,通过原缴费渠道退回本次考试考务费。

有关材料包括:①本人身份证(正反两面);②《报名登记表》;③享受国家最低生活保障金的城镇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民政部门出具的享受最低生活保障的证明和低保证;④农村绝对贫困家庭的报考人员,提交家庭所在地的县(区、市)扶贫办(部门)出具的特困证明和特困家庭基本情况档案卡。

网上报名期间,将通过报名网站发布各职位通过审核人员数量,请考生及时关注报名网站。网上报名结束后,对最终确定的应聘人数达不到1:3比例的招聘岗位,按规定的比例相应核减招聘计划,核减计划将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进行公示。

三、资格审查

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于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拟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按应聘岗位需求条件,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使用A4纸复印),以及《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资格审查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本人身份证。

2.笔试准考证。

3.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普通话证书。除2020年应届毕业生因疫情原因可于2020年8月3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普通话证书外(无法按期取得相应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报考人员应于2020年6月8日(含)之前取得。

4.符合招聘岗位学段、学科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对符合“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高校毕业生,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研究同意,可先报名参加考试,并签订承诺书,承诺在一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入职后无法在一年内取得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5.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提交学校核发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在读全日制普通高校非应届毕业生不能用已取得的学历学位作为条件应聘。定向、委培毕业生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同意应聘的证明。

6.无业人员须提交就业创业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7.在职人员须提交有用人权限的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公办学校教师应聘须出具经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同意参加应聘的证明(经招聘单位同意,也可在考察和体检时提供)。

8.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1寸、2寸证件照片各2张(照片反面写姓名及身份证号)。

资格审查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自动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产生的空缺,可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领取面试准考证,及时关注李沧政务网(http://www.qdlc.gov.cn/)发布的面试、考察、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点击查看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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