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认定范围和资格种类
未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就读学校所在地(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在薛城区的中国公民,可在薛城区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
在我区学习、工作和居住的港澳台居民,需持有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5年有效期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有效证件,无犯罪记录,可在居住地、学校所在地申请认定中小学教师资格。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及其他条件、程序要求与内地(大陆)申请人相同。
二、认定条件
(一)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初级中学、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应当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应当具备中等职业学校毕业及其以上学历,并应当具有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或者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
根据《教师资格条例》、国家和我省有关规定,普通高校三年级以上学生可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考试通过但未取得毕业证书前,尚不具备申请认定教师资格的学历条件,不能申请认定教师资格。
(二)参加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并取得考试合格证明(在规定有效期内)。根据《教育部考试中心关于将2020年上半年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推迟至下半年一并组织实施的相关问题说明》规定,2020年6月30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到期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有效期延长1年。
(三)达到普通话水平测试二级乙等及以上标准,取得相应等级证书。
(四)能适应教育教学工作的需要,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申请人须按照《教育部教师资格认定指导中心关于调整申请认定幼儿园教师资格人员体检标准的通知》(教资字〔2010〕15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人社部发〔2010〕12号)要求及《山东省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标准及操作规程》(鲁教人字〔2001〕22号)规定的标准和程序参加体格检查,体检结论为合格。
(五)遵守宪法和法律,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职业道德,能履行《教师法》规定的义务。
(六)申请教师资格的“任教学科”应与报考面试科目一致,其中,申请中等职业学校专业课、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类别教师资格,申请“任教学科”还应与所学专业或所从事专业(有相应的职业资格或技能证书)一致。
三、时间安排
(一)网上报名
网上报名分2批次进行。
1.第一批次
认定人员范围:2019年及以前毕业、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在认定机构规定材料审核时间前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也可视情况申请认定。
网报时间:2020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
2.第二批次
认定人员范围: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能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
网报时间:将视疫情情况确定,一般安排在下半年进行,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员在规定的报名时间内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从“教师资格认定网报入口”进行申报,申报时应按网站提示选择相应的认定机构和现场审核确认点。
①选择申请教师资格种类和任教学科。
②选择认定机构:申请认定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选择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地的区(市)教体局或行政审批服务局为认定机构;申请认定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选择枣庄市教育局为认定机构。
③选择本人户籍或就读学校所在区(市)为现场确认点。
④根据网站提示和说明,如实填写本人教师资格申请信息,上传照片资料,核对无误后提交申请信息。
(二)体格检查
今年因疫情防控要求,对此次体检工作做出相应调整,具体内容见附件:薛城区2020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注意事项。
(三)现场确认
现场确认时间对应两次网报也分为2个批次,第一批次时间为6月29日-7月1日,第二批次具体时间另行公告。
确认时提交以下材料:
1.二代身份证原件(需在有效期内)。
2.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
①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②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上述材料,应提交学历证书原件。
3. 《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当次有效)。
4.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证件照片 1 张(正规证件相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相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码、学段学科、手机号)。
5.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或集体户口证明原件;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有效的居住证原件。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原件。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可不提交。
7.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
(四)认定结论
认定机构将依据审核确认情况做出认定结论,根据认定结论,为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制发教师资格证书。
四、其他事项
(一)受疫情影响,今年教师资格认定的工作流程、时间、方式等可能有变化,请申请人在报名前,务必及时认真查阅相应认定公告和体检注意事项,严格按规定时间、地点和方式进行网上申报、体格检查和提交材料等,以免错过工作安排。因错过申报时间、选错认定机构或确认点、申报信息有误或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认定系统将自动关闭,认定机构无法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申请人报名后,认定系统将自动对所提交学历进行在线验证。其中,验证不通过的高等教育学历证书是否有效,国(境)外学历以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为准,国内(不含境外)学历以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的查询、认证结果为准,请考生提前自行查询或申请学历认证,并保存相关材料以备提交,在学信网无法查询或认证的高等教育学历不能用于申请教师资格。
(三)证书领取时间2020年7月24日至7月27日。本次认定支持证书邮寄,由中国邮政EMS快递提供,需要邮寄证书的考生可在确认现场自愿办理。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罚。
(五)关于教师资格认定公告的信息发布平台有薛城区政府网站、微信公众号“薛城教育工委”、“爱薛城”APP。
附:2020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体检注意事项
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1日
薛城区2020年第一批教师资格认定体检工作注意事项
首先祝贺您在教师资格考试过程中通过了理论考试和面试环节,在接下来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环节,提醒您注意以下事项,以免影响您的教师资格证办理。今年因疫情防控要求,对此次体检进行电话(0632-4426253)预约。预约时间:2020年6月16日—28日(每天下午14:00—17:00,除去法定节假日和周六、周日).体检地点:薛城区中医院(南临城小学西侧)。
体检人数为每天50人,以电话预约统计为准,没有预约的,将不予受理。
体检缴费标准:幼儿园每人160元;小学、初中、高中、中职每人70元。体检缴费由考生自行存入医院账号(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户名:枣庄市薛城区中医院,账号:1605021519219500346)。以银行回执单为凭据参加此次体检。体检流程:6月18至30日,按预约时间到指定医院进行现场体检备案→按要求体检。
体检注意事项:
1、时间地点
(1)时间:2019年6月18日—6日30日,上午7:30开始,9:30以后抽血不再进行。
(2)地点:薛城区中医院(南临城小学西侧)
2、注意事项:
(1)请您先打印体检表,填写个人资料(用黑色签字笔或钢笔)并在体检表上贴近期一寸免冠照片一张,要求字迹清楚,无涂改,病史部分要如实填写,不能遗漏,在个人签名处签名确认。体检时请携带本人身份证、体检表,否则无法进行体检项目。
(2)体检前一天请注意休息,勿熬夜,避免剧烈运动;不要饮酒,限食高脂、高蛋白食物。采血当日不要吃早餐、不要饮水,请在受检前禁饮食8-12小时,服降压药者,可用少量水送服。
(3)请配合医生认真检查所有项目,勿漏检。若自动放弃某一检查项目,将会影响最后体检结果。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凭医院妊娠检查证明可免于X光检查。如遇特殊情况,体检医师可根据体检标准,增加必要的相应检查、检验项目;或在体检过程中如果您加项检查,均另外交纳检查费用。请您认真对待医生的建议,及时复查,随诊或进一步检查。
(4)体检结论出来以后,没有特殊情况,区教育局不再电话通知。
(5)若弄虚作假、冒名顶替,如隐瞒病史,影响体检结果的,或拒绝检查某一项目造成漏检的,责任自负。
联系电话:5191525
枣庄市薛城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6月11日
原标题:2020年枣庄市薛城区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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