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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邮寄材料清单

2020-06-13 09:20:18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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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认定机构采取快递邮寄方式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查和证书发放,不设现场确认环节,若个别申请人坚持到现场,可通过电话预约方式,约定时间到现场确认材料或领取证书。

认定幼儿园、小学、初中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快递寄到各区市教育和体育局或行政审批局。认定高中、中职、中职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申请人快递寄到青岛市教育局。

请申请人务必按以下材料提交,材料若有问题则会影响申请人本次认定。

一、户籍或居住地申请认定的,邮寄材料如下:

1.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需在有效期内),空白处请写明认定资格种类(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

2.在户籍所在地申请认定的,提交本人户口本户主页(盖派出所红章那页)、索引页、个人单页复印件或集体户口复印件1份;在居住地申请认定的,提交居住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需在有效期内)。

3.《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体检表编号一栏,请写网上申报的报名号。体检结论需要医师签字并写“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医院公章。

4.《个人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正规证件照片1张。(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无需提交,校验未通过需要提交复印件1份。

7.高等教育学历信息在认定系统中校验不通过的应提交以下材料的复印件1份:

国(境)外学历应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其他学历应提交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认定系统中校验通过的学历或以中等职业学校学历申请认定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的不需提供此项材料。

8、申请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类别的申请人,除提供以上资料外,还需提供相当助理工程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的职称证书或中级及以上工人技术等级的资格证书复印件。

二、在青院校应届毕业生认定的,邮寄材料如下:

1. 二代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份(需在有效期内),空白处请写明认定资格种类(如幼儿园、小学、初中、高中、中职)。

2.《山东省申请教师资格人员体格检查表》原件1份。体检表编号一栏,请写网上申报的报名号。体检结论需要医师签字并写“合格”或“不合格”,加盖医院公章。

3.以在青院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应届专科、本科、研究生,其毕业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无需提交,校验未通过需要提交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以在青院校所在地申请认定的在读研究生(非应届生),需以本科学历申请认定,提交注册信息完整的学生证复印件1份和本科学历毕业证书复印件1份。

4.《个人承诺书》原件(申请人在网上申报界面下载打印、本人签名拍照后,在填写申报信息时按程序要求上传)。

5、近期一寸免冠彩色白底正规证件照片1张。(照片用以办理教师资格证书,应与网上申报时上传相片同底版,照片背面写明姓名、身份证号)。

6.普通话水平测试等级证书。认定系统校验通过的无需提交,校验未通过需要提交复印件1份。

原标题:2020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通告

文章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765/200612174257617046.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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