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统一部署和山东省教育厅工作安排,为确保疫情防控期间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2020年山东省中小学教师资格认定工作分两批次进行,现将2020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事宜通告如下:
一、认定批次
(一)第一批次
认定人员范围:2019年及以前毕业、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且符合申请条件的人员(申请条件见附件1)。在认定机构规定材料审核时间前取得毕业证书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也可视情况申请认定。
(二)第二批次
认定人员范围:已取得毕业证书和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及往届未能参加第一批次认定的人员。网报时间山东省另行确定,一般安排在下半年进行。
二、认定流程
(一)网上申报
1.网报时间
2020年6月15日8:00-6月28日17:00。申请人登录中国教师资格网(www.jszg.edu.cn)进行网报。
2.网报认定机构的选择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在青院校(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所在的区、市教体局或行政审批局作为认定机构。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青岛市教育局作为认定机构。
3.网报确认点的选择
申请幼儿园、小学、初级中学教师资格的,选择户籍所在地、居住地(须持有当地居住证且在有效期内)或在青院校(仅限应届毕业生和在读研究生)所在的区、市教体局或行政审批局作为确认点。申请高级中学、中等职业学校教师资格、中等职业学校实习指导教师资格的,选择青岛市教育局作为确认点。
(二)体检
体检时间为6月18日至7月3日。为方便申请人就近体检,申请人可在本次认定工作所有指定医院中任意选择一家进行体检(体检表及体检医院名单见附件2)。除孕妇可凭妊娠证明免予胸透项目检查,其他人员均需按规定完成全部项目检查。体检结果只在当次教师资格认定工作中有效。
(三)材料邮寄及确认时间
受今年疫情影响,根据省教育厅通知文件精神,为减少人员大规模聚集,尽可能减少面对面接触,取消现场确认环节,均改为快递邮寄确认方式。确认时间为6月19日至7月8日。
1.材料邮寄时间
6月19日-7月6日,已完成网上申报和体检合格且符合认定条件的申请人应尽快将认定材料快递邮寄至各认定机构(邮寄地址及邮寄材料清单见附件3)。为便于收发管理,请申请人统一通过邮政EMS寄送材料,选择到付形式,邮费由各认定机构承担,其它快递公司认定机构均不接收。若申请人因特殊原因必须到现场确认的,则可通过电话预约方式,与认定机构预约时间持申请材料现场确认。
2.材料接收截止时间
认定机构接收申请人材料的截止时间为7月8日(含当日)。7月8日以后不再接收以任何形式寄送的认定材料,请申请人务必按时间节点寄送,过期将无法完成系统材料确认工作,不能参与本次认定。申请人应通过查询邮政EMS快递官网或中国教师资格网网报状态等方式及时关注材料是否送达。
(四)认定结果公布及证书发送
各认定机构按照快递送达的先后顺序成批次审查材料、制证及发证。完成后认定机构将《教师资格证书》和《教师资格认定申请表》通过邮政EMS寄给申请人。
7月25日后,申请人可登录青岛市教育局官方网站(http://edu.qingdao.gov.cn/)查询2020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结果。
三、其他需注意事项
(一)请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和要求进行网上申报、体检、邮政EMS邮寄等,因错过时间节点、选错认定机构或报名信息有误、提交材料不全等原因未在规定时间内完成申报工作的,将不再受理,责任由申请人本人承担。
(二)请申请人在网报时务必填写正确的邮寄地址和联系方式,并及时关注自己的网报状态和快递物流信息,保持认定期间手机畅通。
(三)因本批次采取快递方式寄送认定材料,为避免反复,提高效率,请申请人本着对自身负责的态度,务必严格按照寄送材料要求(附件3)认真准备,若有疑问需及时联系对应的认定机构,确保寄出的材料齐全、正确。
(四)申请人应如实提交相关材料,故意弄虚作假,骗取教师资格的将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罚。
附件:1. 2020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申请对象、认定条件及认定机构机构要求
2.2020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体检表及体检医院
3.2020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申请人邮寄地址及邮寄材料清单
青岛市教育局
2020年6月12日
原标题:2020年青岛市中小学教师资格第一批次认定通告
文章来源:http://edu.qingdao.gov.cn/n32561765/20061217425761704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