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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

2020-11-30 17:18:19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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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简章》和《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面向“双一流”和全球TOP200高校毕业生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简章》有关规定,现将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的时间和地点

1.时间:2020年12月3日8:00—12:00

2.地点: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南院礼堂(莱州市文化东街743号)

二、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

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网上初审通过人员。

三、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

1.第二批高层次人才:初审通过人员需提交填写完整并亲笔签名的《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第二批公开招聘高层次人才报名登记表》、《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两张同底版2寸彩色证件照片及相关证明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相关证明材料包括:身份证、毕业证、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应学段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证书或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普通话等级证书。已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同意应聘证明信,公办中小学教师报考的,须提交县级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及当地人社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或解除合同证明(格式见简章附件4),招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提交其他相应材料。

2.急需紧缺人才:初审通过人员需要提交填写完整的《2020年莱州市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急需紧缺人才报名登记表》、亲笔签名的《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两张近期同底版2寸正面免冠照片,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均要求提供原件和复印件),相关证明材料包括:

2020年应届毕业生须提交身份证、高等教育各学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国外院校除外),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按简章附件6式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2021年毕业的应聘人员须提供身份证、高等教育各学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没有发放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可提供相应学段就业推荐表、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已经就业或签订就业协议书的还须按简章附件6式样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

其他应聘人员须提交身份证、高等教育各学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海外留学人员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毕业生就业主管机关签发的就业报到证(国外院校除外)、3年择业期内(指未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未缴纳职工养老保险)未曾落实工作单位的个人书面承诺书。

四、现场资格审查的相关要求

1.进入面试前现场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须本人在指定的时间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不得委托他人。

2.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未按规定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放弃应聘资格;现场资格审查提交虚假材料的,取消其应聘资格。

3.现场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须在12月4日17:00前提交。解除合同证明或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审查时提供的,也可在体检之日提供。因疫情原因未能在规定时间提交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适当延后提交,最长延后期限不超过体检之日后1个月。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证明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考试资格。

五、疫情防控相关要求

1.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所有考生现场资格审查前必须申领“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持健康“绿码”和体温检测正常的人员方可参加现场资格审查。

2.所有应聘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时,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全程佩戴防护口罩,主动提交《应聘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和有效期内二代身份证,并按要求接受体温测量。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应聘人员,不得进入考点。应聘人员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查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应聘人员应主动报告。结束后,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

3.现场资格审查前28日以来应聘人员本人及其共同居住人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应聘人员须主动向招聘主管机关报告,并尽快自行就诊排查,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将根据防疫部门工作要求,综合研判并通知应聘人员是否具备正常参加考试和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条件,应聘人员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自考前14天起,应聘人员每日应自觉进行体温测量、记录及健康状况监测。

4.请广大应聘人员近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现场资格审查和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省市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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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附件

莱州市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1月30日

原标题:2020年莱州市教育系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laizhou.gov.cn/art/2020/11/30/art_23203_29056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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