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泰山区公开招聘中职教师简章》规定,于2020年10月27日(周二)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进行资格审查,现通知如下: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对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或聘用资格。
进入面试的应聘人员须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主要包括:
1.《笔试准考证》原件。
2.《2020年泰安市泰山区公开招聘中职教师报名登记表》及《诚信承诺书》原件。
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本人所有的毕业证、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尚未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须提交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择业期内(2018、2019届)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还应提供报到证复印件。届时无法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其他人员应在2020年9月25日前取得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
海外留学人员以海外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以在港澳台取得的学历、学位应聘的,还需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等有关证明材料。
5.本人所有的毕业证、学位证网上验证结果。考生在“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学信网)”打印毕业证验证结果、《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学位网)”打印学位查询结果《教育部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中心认证报告》。报考岗位中限师范类专业报考且从毕业证书无法界定是否为师范类专业的,需提供当年入学招生录取审批表(加盖公章的复印件)和学籍表。招生录取审批表明确显示为师范类,学籍表(成绩册)上显示有“教育学”“心理学”“学科教材教法”“教育实习”,且均为必修或考试的,方能以师范类专业对待。
6.教师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须提供承诺,聘用后须在一年内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届时无法提供的依法解除聘用合同,取消聘用。
7.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于2020年9月29日前出具)。
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需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拟享受减免面试考务费的考生,须携带相关证明材料(所需材料同减免笔试考务费的要求相同)办理减免手续。
取得面试资格的应聘人员在面试人员资格审查截止日前仍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则视为弃权。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应聘人员提供虚假证件或证明材料的,查实后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处理。
地点:泰安六中新校区格物楼,
时间:2020年10月27日 8:30-11:30 14:00-17:00
泰山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10月23日
原标题:泰山区公开招聘中职教师资格审查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sdtaishan.gov.cn/art/2020/10/23/art_47869_9937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