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经研究,2020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 分。根据《2020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
未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可登陆报名网站查询笔试成绩。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时间:9月3日上午 8:30-11:30,下午 14:00-17:00
地点:河口区河聚路20号行政服务中心三楼会议室
必须佩戴口罩,出示手机健康绿码。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弃权人员请主动联系招聘主管部门,以免影响他人递补。
二、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
根据《2020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
(一)《2020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填写信息要完整、真实。
(二)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准考证(1份)。
(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 份),符合“先上岗,后考证”的考生可不提供。
(五)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六)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1份)和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 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1 份)。
(七)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及其他在职人员(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
2、取得全国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就读期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三、面试人选递补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将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公布,有关应聘人员在此期间应当保持联系方式畅通,因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造成损失,责任自负。
四、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三)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费标准为每人 70 元,资格审查时一并现金缴纳,请自备零钱。
(四)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笔试准考证、报名登记表、诚信承诺书遗失的考生,可登录原报名网站下载打印。
面试时间及地点,在河口区人民政府网()另行公布,因通讯不畅等个人原因影响参加面试的,责任自负。
咨询电话:(区教育局)
附件1:
附件2:
河口区教育局
2020年8月31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0年河口区教育类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笔试合格分数线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注意事项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hekou.gov.cn/art/2020/8/31/art_41902_973938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