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聊城职业技术学院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进入面试范围的人员,需按招聘岗位要求提交本人相关证明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取消资格或自动放弃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现将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格审查范围
专业教师1-8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选名单和专业教师9-23所有报名缴费人员。
二、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9月1日(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30)。
三、资格审查地点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办公楼203房间(聊城花园北路133号)。
四、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现场确认及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需在规定的时间,按招聘岗位要求,向招聘单位提交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由审核单位留存)。面试人选在规定的时间内,未向招聘单位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弃权。相关材料主要有:
1.公开招聘备案制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须在报名系统内打印)、准考证。
2.近期1寸同底版正面免冠证件照片3张(须与网上报名的照片同一底版)。
3.应聘人员提交身份证、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原件和复印件。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打印有效期内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下载打印的学位认证报告(备案表和认证报告需报考人自行通过上述网站提前申请打印)。留学归国人员还须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留学回国人员证明、成绩单翻译件等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招聘岗位有研究方向要求的需提供毕业学校研究生院出具的研究方向证明、学业成绩单和毕业论文等。学历学位证书及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均须在2020年7月31日之前取得。
4.面向高校毕业生招聘岗位是指国家规定择业期内(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以及在国(境)外教学科研机构学习,与国(境)内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留学回国人员(含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可以报考限高校毕业生的岗位。
5.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台湾学生应聘的,还需提供《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6.“双一流”建设高校和2020年QS排名前200名高校名单参照招聘简章附件5。
7.招聘岗位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复印件)。
8.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9.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原件、复印件)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
五、其他事项
1.为保证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提前准备相应材料,及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并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2.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9月1日下午18:00前向招聘单位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如逾期未提供则视为自动放弃。
3.相关附件下载及其他未尽事宜详见聊城职业技术学院网站()通知公告栏《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
聊城职业技术学院
2020年8月26日
原标题:2020年第二批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部分初级岗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ctvu.sd.cn/info/1050/7864.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