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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徐州邳州市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公告

2020-08-16 10:40:15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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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要求,现将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和资格复审等事项公告如下:

一、防控要求

参加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应认真阅读《2020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见附件),并严格按照要求执行。如出现需提供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情形的,请于资格复审前,将证明材料扫描或拍照后通过邮件方式发送到邳州市教育局邮箱()。凡隐瞒或谎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不配合工作人员进行防疫检测、询问、排查、送诊的应聘人员,取消其相应资格,如有违法行为,将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二、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

具体人员名单见附件。

三、递补资格复审时间、地点

时间:2020年8月17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30。

地点:邳州市明德实验学校润德楼北楼(邳州市银杏大道北侧)

四、资格复审所需材料

资格复审须本人到场,如实提供符合报考条件的相关证明材料。

1.有效期内居民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

2.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供相应教师资格证)

3.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和复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在学信网上打印,网址为: )

2020年应届毕业生可暂缓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应在2020年12月31日前提供),但须提供本人的《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原件、复印件和《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曾就业人员,如果按应届生身份报名另需提供空白《就业协议书》(有高校就业指导相关部门公章)原件、复印件。

国(境)外学历学位报考者另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证明原件和复印件。

4.《同意报考证明》

行政、事业单位在编人员须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提供单位及主管部门同意报考的证明;委培、定向、联办的毕业生须提供委培、定向、联办单位和所就读院校共同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5.《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或《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

2018年和2019年毕业未曾就业人员,如果按应届生身份报名,另需提供《择业期内未就业承诺书》。

参加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果按应届生身份报名,另需提供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证明。

6.《2020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及面试应聘人员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告知暨承诺书》。

7.其他与应聘岗位相关的证明材料。

以上材料复印件需按序装订在一起。

五、其它事项

(一)参加资格复审人员所提供的证件和材料必须齐全、真实、有效,且与本人网上报名填写信息一致。如因提供的证件、证明及相关材料不齐全或弄虚作假的,将取消面试资格。

(二)资格复审合格人员,缴纳面试报名费100元。

(三)未在规定时限内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报考人员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资格复审期间,考生应保持通讯工具畅通。

(五)根据疫情防控需要,参加资格复审的人员应做好以下防控工作:

1.提前申领“苏康码”,资格复审时主动向工作人员出示并配合检测体温。对持“苏康码”非绿码的应聘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报到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2. 应聘人员须自备医用口罩或无呼吸阀的N95口罩,全程佩戴,排队时两人间隔1米以上,做好个人防护。

3. 独自进入资格复审现场,不带陪同人员。

邳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邳州市教育局

2020年8月15日

附件:

原标题:2020年邳州市公开招聘教师资格复审递补人员名单及资格复审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pz.gov.cn/pizhourbj/infodetail/?infoid=fbcdd989-a547-4465-b242-a059a0a7decc&categoryNum=00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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