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时间
2020年8月18日(星期二),上午8:00—12:00,下午14:00—18:00。
二、地点
东明县第二初级中学(东明县城关街道沿河路19号)。
三、现场资格审查需提交的材料
拟进入面试范围的报考人员须本人按要求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和信息采集,并提交以下材料:
(1)笔试准考证;
(2)《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3)本人签字的《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见《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简章》(以下简称《招聘简章》)附件2;
(4)有效期内的第二代身份证,应聘小学语文、小学数学岗位的考生须同时提供本人户口簿(2020年7月18日前落户东明县)。
(5)学历学位证书:
2020届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学信网查询学籍网页有效期内打印件《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国家承认的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原件,如未按时提交证书取消应聘资格;其他人员应聘的,需提交2020年7月18日前取得的国家承认的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查询毕业证书二维码网页有效期内打印件《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研究生学历毕业生需要同时提交本人本科阶段的学历学位证书;非全日制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毕业生应聘报名的,须同时出具成绩表(单)或档案管理部门加盖公章的成绩表(单)复印件;留学归国人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认证书》(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无法认定学历的,应当提供教育部全国高等学校学生信息咨询与就业指导中心出具的《中国高等教育学历认证报告》)。
(6)教师资格证书及《中国教师资格网》的查询网页打印件(或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
(7)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报到证,报到证遗失的,须提供省人社厅或省教育厅出具的遗失证明;2020届国家统招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生需提交加盖毕业学校公章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于2020年8月31日前提交报到证原件,如未按时提供,取消应聘资格。
以上材料按顺序排列。上述材料中4、5、6、7项均须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复印件与1、2、3原件按顺序装订。另须提交2寸彩色与《报名登记表》同底板照片3张,背面备注内容为“报名岗位+姓名”。
应聘定向招聘岗位的,还需提供以下材料:参加“三支一扶”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山东省“三支一扶”工作协调管理办公室签发的《招募通知书》和县级及以上组织人社部门出具的考核材料;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共青团山东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大学生退役士兵还需提供入伍证、退伍证、户口簿、东明县退役军人事务局出具的证明。
定向、委培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见《招聘简章》附件3);已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的2020年应届毕业生应聘,还需提交签约单位同意应聘介绍信或解除协议证明;服务期限内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提交服务单位和项目主管部门出具的《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见《招聘简章》附件3);我市在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签字盖章已满6个月的辞职或解聘合同;其他在职人员应聘,还需提交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同意应聘介绍信》(见《招聘简章》附件3)。
报考人员须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同时进行人证查验,现场拍照,再次采集录入人脸识别信息。
参加资格审查的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自动放弃。经审查不具备报考条件的,取消其资格。因自动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从同一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依次递补。
四、其他相关要求
(1)网上初审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在笔试、面试、考察、体检、公示、试用期管理等各环节均可进行资格复审。任一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不符合报考岗位资格条件的,将取消报考、聘用资格。应聘人员在报考期间的表现,将作为考察的重要内容之一。
(2)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应当自觉佩戴口罩,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现场检测体温高于37.3℃、出示健康码为黄码(中风险)、红码(高风险)的人员不得进入资格审查现场,并立即启动应急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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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领导小组
2020年8月15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东明县教体系统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dmzf.gov.cn/art/2020/8/15/art_30000_961025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