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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淄博高青县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2020-08-11 18:52:33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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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工作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 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高青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8月13日(星期四),上午:8∶30—11∶30,下午13∶30--17∶00

2.地点:高青县创业创新孵化园一楼大厅(高青县高苑东路9号,县人力资源市场北侧,县政务服务中心东临)

请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于2020年8月12日(星期三)12:00前发送电子邮件至邮箱进行现场资格审查确认,邮件标题统一为“XXX(姓名)确认参加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XXX岗位现场资格审查”(内容见附件2);如放弃现场资格审查资格,请于2020年8月12日(星期三)12:00前发送放弃声明至上述邮箱(内容见附件3)。联系电话:。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8月14日(周五)上午8:30至11:30补充材料。

补充材料地点: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401室(高青县青城路65号)。

(二)递补资格审查

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适时在高青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15日(周六),上午8:30至11:30。

递补资格审查地点: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401室(高青县青城路65号)。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8月15日(周六)下午13:30至15:00补充材料。

补充材料地点: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401室(高青县青城路65号)。

三、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其中,证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证件、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其中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

(一)本人1寸近期免冠照片2张(须与报名表上的照片相同,照片背面注明应聘岗位、姓名、身份证号)。

(二)从报名系统中打印的报名表、本人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各一份。

(三)有效期内的本人身份证或临时身份证及复件各一份。其中,香港和澳门居民中的中国公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四)学历、学位证书及有关证明材料。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各一份,200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

2.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各一份,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3.招聘岗位要求专业具体方向的,还需提供能体现研究方向的下列材料之一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就业推荐表、毕业论文答辩登记表、研究生部(教务处)方向证明。

4.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5.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需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6.属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彩色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招聘主管部门负责对国(境)外毕业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进行认定。

(五)教师资格证书原件与彩色复印件各一份。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先上岗、再考证”的高校毕业生提交“先上岗、再考证”承诺书

(六)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可参照招聘公告附件4样式出具)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同时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供。

注:为提高审查效率,以上所需材料请按上述“(一)(二)(三)……”序号顺序,从上而下准备好,一次性提供给审核工作人员审查。

四、有关要求

(一)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人员,无论合格与否,均要按规定将提交审核材料的复印件交与招聘主管部门。

(二)领取面试通知单。资格审查通过后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请自备零钱或现场扫码支付),并现场领取《面试通知书》,逾期不领者视为自动放弃。

(三)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在后续工作中发现审核通过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考试、聘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四)请应聘人员务必保持留存的联系电话畅通,如联系方式有变化或者未及时接听电话、回复信息的,请在工作日主动联系招聘单位。

(五)防疫要求

1.除身份确认外,参加资格审查和面试人员应全程佩戴口罩,做好个人防护;资格复审等候期间需在指定位置就座。

2.根据疫情防控工作有关要求,参加资格审查人员须出示有效期内的二代身份证及“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对持“健康码”非绿码的人员和来自国内疫情中高风险地区、面试前14天内有国(境)外旅居史以及与新冠病毒肺炎确诊或疑似病例有密切接触史的面试人员,还须提供7天内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3.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因体温异常或者出现干咳、乏力等症状的,应主动配合现场工作人员做好体温复测、流行病史排查等工作,如被确认有可疑症状须送至医院发热门诊就诊的,应在规定的时间内提供本人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完成资格复审,否则视为个人放弃。

五、咨询监督电话及公告网址

现场资格审查工作在县人社部门指导下由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实施。县纪检监察部门对现场资格审查工作予以监督。

咨询电话:县教育和体育局组织人事科

监督电话:县纪委监委派驻第六纪检监察组

公告网址:高青县人民政府网

高青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11日

原标题:2020年高青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gaoqing.gov.cn/art/2020/8/11/art_4600_199694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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