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的规定,现将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进入面试范围人员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沂源县公开招聘教师岗位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名单见附件1。
二、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 8月13日(周四 )、8月14日(周五)上午8:30-11:30,下午 13:30-17:00。
2.地点:沂源县历山中学教学楼一楼(沂源县城历山路17号,沂源县历山中学院内)。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8月15日(周六)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提交至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沂源县城胜利路4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二)递补资格审查
1.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
2.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等将及时在沂源县人民政府网()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3.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17日(周一)上午8:30-12:00。
4.递补资格审查地点:沂源县历山中学教学楼一楼(沂源县城历山路17号,沂源县历山中学院内)。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 8月18日(周二)上午11:00前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审查地点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沂源县城胜利路4号)。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补充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资格审查需提供的材料
(一)报名表、本人手写签名的诚信承诺书、笔试准考证原件各一份。
(二)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的香港和澳门居民应聘的,还需提供《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三)学历、学位有关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200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一份。
2.招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交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同时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网()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一份。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除特殊教育教师岗位外,以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应聘的,须同时提交上续学历毕业证书、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上续学历为本科的,还须同时提交学位证书及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
3.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供国家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
(四)招聘岗位要求的其它相关材料。
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未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交教育部考试中心印发的有效期内的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和《持“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报名者承诺书》,并于2020年12月31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聘用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根据《人社部等7部门关于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影响实施部分职业资格“先上岗、再考证”阶段性措施的通知》(人社部发〔2020〕24号)文件,建立报名容缺机制,暂未取得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的2018、2019、2020年毕业的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先上岗、再考证”承诺书。并于1年试用期内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聘用单位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五)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还需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见附件2)或解聘证明。
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需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应聘的,还需同时提交县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中小学(幼儿园)非在编教师应聘的,须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在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上注明“兹证明×××非在编教师”字样。
其中,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经招聘单位主管部门同意,可在考察或体检时提交,否则视为弃权。
(六)一寸彩色免冠照片2张(背面用圆珠笔注明应聘学段学科、姓名、身份证号码)。
为提高审查效率,以上所需材料请按上述顺序提供。
四、防疫要求
参加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主动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于14天内有中高风险等级地区旅居史、山东省健康通行码(非绿码)等特殊情况的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应在资格审查首日前通过电话进行报备,沂源县教体局将指导入围人员做好防疫核验工作(咨询电话)。
五、其他事宜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资格审查必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现场资格审查,否则视为弃权。
(三)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人员,无论合格与否,均要按规定提交审核材料的复印件。
(四)本次教师招聘面试考务费70元/人,实行网上缴费,请现场资格审查通过后按照缴费时间登录笔试报名网站进行缴费(网址:)首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费开始时间为8月17日中午12:00,递补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费开始时间为8月18日下午15:00,缴费截止时间统一为8月21日下午16:00,未按时缴费人员视为自动放弃。交费完成后,直接在笔试报名网站中打印面试通知单。
(五)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及时查看沂源县人民政府网发布的信息和有关通知,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六)毕业证、学位证、教师资格证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其它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人事科
点击下载:
沂源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11日
原标题:2020年沂源县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yuan.gov.cn/art/2020/8/11/art_5747_19970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