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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招聘教师岗位一、二、四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通知

2020-08-10 09:18:34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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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简章》规定,现将2020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二、四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8月12日--13日

上午8:30-11:30   下午14:30-17:30

二、现场资格审查地点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局二楼会议室(开发区实验小学院内)乐山路8号。

三、现场资格审查要求

(一)进入面试范围的应聘人员,须在规定时间内将本人相关材料送达审核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审查。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应聘人员须向工作人员提交1寸近期同底版彩色免冠照片2张(与网上报名照片同一底版)和相关材料(原件及复印件)。相关材料主要包括:

1、《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留原件);

2、《应聘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诚信承诺书》(留原件);

3、笔试准考证;

4、国家承认的学历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身份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户口簿(需复印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相关证书等;

5、在职人员应聘的,提交由单位和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留原件);

6、提供教师资格证、中国教师资格网教师资格证“证书信息”网页截图;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的教师资格证书不做要求(验原件留存复印件);

7、岗位二人员根据赋分项需提供所有材料。a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年度考核表;b提供荣誉证书等有关赋分项目材料的岗位,还须提供荣誉证书的相关文件;c按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行政辖区内户籍应聘的还须提交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户主页、索引页、本人页复印到一张A4纸),以上证件材料均须查验原件提交复印件。

8、招聘岗位对工作经历有明确要求的,工作经历截止到2020年7月27日,应聘人员的工作时间足年足月累计,应聘人员须提交有用人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工作经历证明,还须提交相应的聘用合同、工作协议、劳动合同、社保证明材料;

9、招聘岗位资格条件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现场资格审查须由应聘人员本人办理,确有特殊原因本人不能到场参加资格审查的,可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委托办理者须提交应聘人员本人的书面委托书(载明委托事项和原因)及受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留委托书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

考生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原始材料,需在现场资格审查期间全部提交。

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须提前将以上各项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准备齐全,并将需要留存的材料按以上顺序整理、左上角订好,照片用曲别针别在材料左上角。以上材料按先后顺序排好,需要打印复印的,请用A4纸单面印刷。

四、其他事项

1、岗位一和岗位四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计算总成绩。岗位二按照笔试、面试成绩各50%后加简章附件2赋分计算总成绩。

2、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应聘人员提交材料时,应与报名时填报的信息一致。凡提报有关材料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结果的,开发区公开招聘主管机关有权取消其面试资格。

3、此次现场资格审查工作时间紧、任务重,为保证公开招聘工作公正、公平、顺利进行,请应聘人员及时办理现场资格审查手续。如应聘人员放弃参加面试,应于资格审查期间向资格审查工作组提交本人签名的《放弃面试声明》。未按规定时间到现场办理资格审查手续的,视为弃权。

4、经审查不符合岗位招聘条件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公开招聘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8月9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教育公开招聘教师岗位一、二、四人员进入现场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lckfq.gov.cn/ywdt/tzgg/202008/t20200809_319613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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