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做好2020年沂南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的面试资格审查工作,根据《2020年沂南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简章》和有关规定,现就有关问题公告如下:
一、资格审查
根据招聘简章的要求,笔试结束后,对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人员进行资格审查。本次资格审查采取现场审查、现场缴费的方式进行。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应在规定时间内到指定的地点,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人员,缴纳面试考务费。
未在规定时间向资格审查部门提交有关材料的或资格审查通过后未在规定时间内缴纳面试考务费的,视为弃权。经审查不具备应聘条件或提供材料主要信息不实的人员,取消其面试资格。因弃权或取消资格出现的岗位空缺,在笔试合格分数线以上(含),按笔试成绩和规定的比例依次递补。
根据物价部门核定的标准,面试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每人70元。经审核,享受减免笔试考务费的应聘人员,不再缴纳面试考务费。
进入面试资格审查人员将于8月10日进行公布,8月12日开始进行面试资格审查,请相关人员按要求提前做好准备。
二、资格审查时间地点
(一)审查时间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时间:8月12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13日(上午9:00-12:00)。
参加现场面试资格审查,因材料不齐,需要补充材料的截止时间:8月13日下午18:00。
人员递补时间:8月14日-8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现场面试资格审查通过人员缴费时间:8月12日-13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递补人员缴费时间:8月14日-8月15日(上午9:00-12:00,下午14:30-17:30)。
(二)审查地点
面试资格审查在沂南县第五实验小学(地址:花山路南首),人员递补在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一楼人事科,咨询电话:。
三、应聘人员需提交的材料
(一)均须提供的材料
1、二代身份证(有效期内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或临时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正面、背面复印在一张A4纸上)。
2、笔试准考证原件及复印件。
3、《应聘人员诚信承诺书》。
4、《2020年沂南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表》(样表见附件)
5、《2020年度沂南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报名登记表》
(二)须提供审核的相关学历证明材料
1. 符合岗位要求的毕业证书(应届毕业生学历证书须在2020 年 7 月 31 日前取得,其他人员学历证书须在 2020 年 7 月10 日前取得)。请各考生自行通过教育部学信网()进行 验证,并打印《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保存好学历验证材料,以备现场审核使用。
2. 以师范专业专科学历报考相关岗位人员需提供到教育主管部门报到的报到证,或提供含修习教育学、心理学成绩的成绩单和完成教育教学实践的证明材料(加盖毕业院校公章)。
3. 应聘“限 2020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及 2018、2019 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岗位的 2018、2019 届考生,需提供档案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服务机构,并且未就业的证明。此类考生还需提供报到证。
4.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人员出具团省委考核认定的证明材料、共青团中央统一制作的服务证和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鉴定表。
5. 应聘岗位有其他要求的,还须按要求提交其他相关材料 (如: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已获得教师资格证书的需提交应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
6.在职人员应聘的,应提交有用人管理权限部门或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
7、海外留学归国人员应聘的,提交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手续。
(三)其他
1.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中所涉及的证件均须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2.上述材料除身份证、笔试准考证、毕业证、学位证、报到证、就业推荐表、教师资格证等证件原件审查后交还应聘人员本人外,其他材料均需资格审查部门暂存。
四、其他注意的问题
1、请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的应聘人员提前准备好面试资格审查材料,本人按时到指定地点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未按照本公告参加现场资格审查的,视为弃权。
2. 《面试通知书》领取时间和地点,将于面试资格审查后在网上公布,请广大应聘人员注意浏览沂南人民政府公众信息网()信息,保持所留联系电话24小时通讯畅通,因个人原因造成的后果责任自负。
3. 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和需要,请考生 按照《2020 年沂南县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试疫情防控注意事项》要求,继续做好个人身体监测,据实填写《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附件2)。面试资格审查时做好个人防护,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准备好医用外科口罩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不遵守疫情防控管理规定,不服从工作人员管理,影响工作秩序的,取消资格,情节严重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4. 以上时间如有变动,请以临时通知为准。本通知由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附件:
1.
2.
沂南县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8月8日
原标题:2020年沂南县教育系统部分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面试资格审查有关问题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inan.gov.cn/info/2530/76290.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