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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招聘教师笔试成绩及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公告
根据《2020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规定,现将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查人员范围
在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根据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招聘计划和面试比例,由高分到低分依次确定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具体人员名单详见附件1(202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核人员名单)。
二、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及地点
(一)现场资格审查
1.时间:2020年8月1日至8月2日,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详见《2020年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时间安排表》(附件2)。上午审核时间 8:30-11:30;下午审核时间13:30-17:00。
2.地点: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办公楼二楼大厅(淄博市淄川区将军路201号)。
3.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8月3日上午8:30至11:30补充材料。补充材料地点:淄川区教体局人事科307室。
(二)递补资格审查
1.因弃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在最低合格分数线内按笔试成绩依次递补,递补资格审查只进行一次。弃权、取消资格人员名单及递补资格审查人员名单将适时在淄川区教体信息网()公布,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由于本人未及时查看相关信息而造成的不良后果,责任自负。
2.递补资格审查时间:2020年8月4日上午8:30至11:30。
3.递补资格审查地点:淄川区教体局人事科307室
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有关材料的,视为弃权。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材料但被审查为缺件的,可在8月5日上午8:30至11:30补充材料。
三、进入现场资格审查范围人员须提交的材料
应聘人员按照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进行审核。其中,证明类材料提交原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证件、证书、档案类材料提交原件和复印件,审核后原件退回,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其中档案类材料无法提交原件的,可提交加盖档案保管部门公章的复印件,由招聘主管部门留存。具体如下:
1.考生报名登记表、笔试准考证(登陆报名系统打印)、诚信承诺书(详见附件3)各一份。
2.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身份证丢失的可提交临时身份证或公安机关出具的考试专用证明。
3.学历、学位及有关材料,具体包括:
(1)符合岗位学历、专业要求的学历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2)2001年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登陆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验证打印)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原件。
(3)应聘岗位有学位要求的,还需提供与学历证书相对应的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4)2008年9月1日及以后的毕业生,还需提交教育部学位证书网上查询结果(登陆中国学位与研究生教育信息()注册查询后打印网页或截图)或教育部学位认证报告原件(军队系统相关学位授予单位颁发的学位除外)。
(5)按照新旧专业对应关系应聘的人员,属于根据所学方向不同分别划入不同专业情况的,应聘人员还须提交所学具体方向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由招聘单位认定是否符合岗位要求。
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公布文件、登记表等材料。
国内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学校,但未发放毕业证和学位证的可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学校相关部门出具的学历(专业)学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之一。
毕业证书上未注明符合岗位要求的专业方向的,或应聘人员毕业证书上注明的专业为一级学科的,还需提交学校出具的所学具体专业的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6)属国(境)外毕业生应聘的,还须提交教育部门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认证书须在报名首日之前取得)和原版成绩单(附与学历学位认证时相同的正规翻译公司出具的中文翻译件)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
对于2006年8月之后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2008年8月之后出具的港澳台地区学历学位认证书、2013年(含)之后出具的中外合作办学学历学位认证书,还需同时提交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结果(登陆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在线查询系统()验证打印网页或截图原件一份。国(境)外毕业生应聘人员所学专业是否符合招聘专业要求由招聘单位主管部门进行认定。
(7)非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的,其上续学历要求为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专科及以上学历的岗位。应聘人员还需提供上续学历的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
4.符合招聘岗位要求的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或“先上岗、再考证”承诺书(详见附件4)。证书丢失的,可提交具有同等效力的申请表等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
5.以高校毕业生(2020届高校毕业生以及2018、2019届尚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身份报考的,需提供人社部门开具的就业创业凭证或相关部门出具的无业证明。
6.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人员)应聘的,须征得所在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同意。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应聘的,须征得定向委培单位同意。现场资格审查时须提交有用人权限部门或单位(就业协议单位、定向委培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详见附件5)或解聘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劳务派遣人员应聘的,提交的同意应聘证明须加盖派遣单位和工作单位双方公章。
公办中小学(幼儿园)在编教师、总量控制备案管理人员应聘的,还须同时提交县级及以上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证明或解除(终止)聘用合同证明书原件、及复印件。
报名时属在职人员、后解除劳动关系的,应提交失业证、解除劳动合同书、解除就业协议书等材料之一的原件及复印件各一份或档案代理部门出具的未就业证明原件一份(时间应在报名时间之后)。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不需要提交。
对在职人员出具同意应聘证明或解聘证明确有困难的,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及实行人员控制总量备案管理的事业单位总量内人员外,也可在面试成绩公告后3个工作日内提交相应证明,否则视为弃权。
7.现场资格审查合格人员须缴纳面试考务费70元/人,需现场用现金缴纳,请准备好70元现金。缴费后发放面试通知单。
注:为提高审查效率,以上所需材料请按上述“1、2、3……”序号顺序,从上而下准备好,一次性提供给审核工作人员审核。
四、防疫要求
按照淄川区新冠疫情防疫指挥部发布的《重点地区入淄返淄人员管理办法》规定,现场资格审查人员应主动出示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对于6月20日以来有乌鲁木齐旅居史的入围资格审查人员,7月13日以来有喀什地区、新疆兵团、大连市旅居史的入围资格审查人员,在现场资格审查前,应提前3天通过电话进行报备,淄川区教体局将指导入围人员做好防疫核验工作(咨询电话)。
五、其他事宜
(一)资格审查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具体负责。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贯穿整个招聘工作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以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为准。
(二)现场资格审查须由本人按规定时间、地点和要求提交相关材料,否则视为弃权。
(三)凡提交材料进行资格审查人员,无论合格与否,均要按规定提交审核材料的复印件交与招聘单位。
(四)应聘人员在招聘期间要及时登陆网站淄川教体信息网()查看。应聘人员应注意及时查看。因本人原因影响考试聘用的,责任自负。
(五)为便于考生及时接收通知,请8月1日参加资格审查的入围人员提前加入“2020年淄川教师招聘QQ群1”,8月2日参加资格审查的入围人员提前加入“2020年淄川教师招聘QQ群2”,(二维码见附件6),入群时请提交本人准考证号+姓名+身份证号码进行验证后入群。
(六)其他未尽事宜按照《2020年淄博市淄川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教师公告》执行。
本公告由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负责解释。
咨询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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淄川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7月27日
原标题:2020年淄博市淄川区公开招聘教师现场资格审查公告
文章来源:http://edu.zichuan.gov.cn:80/gongshigonggao/20727.ht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