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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烟台职业学院招聘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及考试有关事宜公告

2020-07-23 15:12:13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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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及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要求,现将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及考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现场资格审核及现场报名

(一)时间和地点

时间:2020年8月6日9:00-17:00。

地点:烟台职业学院1号教学楼二楼D215(综合类、医疗类岗位现场资格审核及现场报名地点),E208、E209(教育类岗位现场资格审核及现场报名地点),均从烟台职业学院1号教学楼东门进入,从东南门离开。

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高新区滨海中路2018号(见附件3:烟台职业学院位置图)。乘17、567路公交车到烟台职业学院西门站点下车,需绕行约15分钟至学院北门;乘566、569路公交车到烟台职业学院北门站点下车即到。须经北门测温区测体温、查验健康码,符合相关规定方可进入校园。

(二)提交材料

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可自行下载打印报名表、诚信承诺书参加现场报名。未网上预报名的考生和网上初审通过人员,参加现场资格审核时均需提供下列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考生须提前按下列顺序装订好复印件,原件核对后归还:

1.报名表(为上交材料封面)。

2.身份证。

3.国家承认的学位、学历证书。博士研究生还需提供硕士、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硕士研究生还需提供本科阶段学历证书、学位证书;2020年应届毕业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提供原件有困难的可以提供复印件;海外留学人员须提供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和教育部授权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位、学历认证。

4.应届毕业生提供就业协议书(采用网上签约院校的可不提供),已经签订就业协议书的毕业生还须提供签约单位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或解约函。择业期内未派遣的往届毕业生(2018年、2019年毕业生)提供报到证。

5.有工作单位的或已签订劳动合同(聘用合同)的人员报考,需提供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证明书或原工作单位出具的离职证明,也可提供所在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不在择业期内(2017年以前毕业)的无业人员报考,提供档案管理部门出具的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

6.招聘岗位有工作经历要求的,须提交能够证明其专业工作经历的劳动(聘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证明及所在单位出具的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工作经历按足年足月计算,可累积计算。报考人员未按照有关规定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金的,不认可其相关工作经历。考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实习、兼职等不计算为工作经历。

7.招聘岗位“其他条件要求”栏有“研究方向”要求的(包括简章附件1“招聘专业要求”栏中专业后面有括号的,括号内的内容即为专业研究方向要求的),还须提供学习成绩表复印件和专业研究方向证明(专业研究方向证明,应由高校教务部门或研究生处(院)出具;全日制普通高校2020年应届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标明专业研究方向的,可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留学回国人员和在港澳台取得学历学位人员须委托地市级外事翻译中心,分别将所学课程、毕业论文、专业介绍或能够证明专业研究方向的有关外文资料翻译成中文并加盖印章后,作为“专业研究方向证明”。

8.实训指导教师A岗需提供高级工程师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市级(含)以上有突出贡献中青年专家或省级(含)以上首席技师证书。

9.校医岗位提供医师执业证书。校医B岗同时提供主治医师(含)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证书。

10.招聘岗位有“中共党员”要求的,需提供中共党员证明。考生可选择以下方式之一提供证明:a.党组织关系转移介绍信;b.党员证明,须毕业学校组织部门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或现党员组织关系所在党委组织部门盖章;c.入党志愿书全本复印件(须人事档案所在部门盖章)。

11.招聘岗位有“在校期间担任学生干部及任职年限”要求的,需提供学生干部证明(须任职期间所在学校研究生处、学生处或团委盖章,二级院、系盖章无效)。

12.《应聘烟台职业学院工作人员诚信承诺书》。

13.《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承诺书(见附件1)。

14.《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见附件2)。

15.本人近期彩色正面免冠2寸照片2张。

(三)有关要求

根据《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资格初审须本人到场,不得委托他人。现场资格初审材料不全的,须在考试前一天下午5点前提交到烟台职业学院办公楼606室,其中单位同意报考证明信和专业工作经历证明信因故不能在现场资格初审时提供的,可于面试结束后第二个工作日下午5点前提供。应聘人员未在规定时间参加现场资格初审,或未在规定时间内提交指定材料,均视为弃权。现场资格初审通过人员领取准考证,现场加入指定考生微信群,资格初审后初试、笔试、面试、考察、签约、体检等有关事项通知均在考生微信群中发布。

如发生现场资格审核与网上初审结果不一致的情况,以现场资格审核结果为准。

二、考试

考试按照《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进行。教育类岗位(包括高校教师和实训指导教师岗位)采用先面试后笔试的方式,同一应聘岗位资格审查通过人数超过30人的,先进行初试,再进行面试和笔试。综合类、医疗类岗位采用先笔试后面试的方式。

初试、面试、笔试时间初步安排在8月7日-9日进行,具体时间另行通知。地点为烟台职业学院1号教学楼一楼,如有变化将在考生微信群及烟台职业学院网站公布。

三、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健康排查

1.网上初审通过人员,使用报名时的帐号和密码登录烟台职业学院人才招聘报名系统(系统将于7月24日开放,网址:http://112.124.17.164/),填写《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考试前重点人群排查情况》,务必于7月30日前通过报名系统提交,主动报告7月9日以来个人及共同居住人的旅居史和身体状况。

2.拟现场报名人员,须在8月5日(含)之前联系烟台职业学院(联系电话:,7月23日至8月5日期间每天8:30至16:30学院安排专人接听电话),说明7月9日以来个人及共同居住人旅居史和身体状况,经允许后方可参加现场报名。凡未提前联系的考生,不接受现场报名。

上述人员,凡是此期间有国(境)外或中、高风险地区旅居史,或有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者,须主动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学院将根据属地防疫部门工作要求和考试主管部门的意见,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条件,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二)健康监测

所有考生(包括拟现场报名人员)自考前14天(自7月23日起),应每天采取自查自报方式进行健康监测,早、晚各进行1次体温测量,并在现场资格审核时需提交《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考生健康承诺书》和《考试人员健康管理信息采集表》。考前14天内如出现发热、乏力、咳嗽、咽痛、打喷嚏、腹泻、呕吐、黄疸、皮疹、结膜充血等疑似症状,或考生所在地区升级为中、高风险地区,应及时主动向烟台职业学院报告,并尽快就诊排查,学院将根据当地防疫部门工作要求和考试主管部门的意见,综合研判并通知考生是否具备正常参加现场资格审核的条件。如具备参加现场资格审查条件,来烟时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拟现场报名人员,如属于7月30日以后才开始健康监测的烟台以外地区考生,来烟时还须持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三)其他注意事项

1.所有考生需通过微信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或支付宝首页搜索“山东电子健康通行卡”申领山东省健康通行码(省内考生在通行码申请模块申领,省外考生在来鲁申报模块申领)。考生进入校园,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外省来鲁人员应持当地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和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双码绿码准予进入学校。

2.现场无法提供健康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校园。

3.考生应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身份时应摘口罩外,进入校园后应全程佩戴口罩。

4.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报名期间要服从工作人员指挥管理,自觉保持安全距离。现场资格审核或现场报名结束后,考生应主动离开,不得聚集。现场资格审核、报名以及考试过程中,如出现疑似症状,须主动报告。

5.各位考生近期应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应减少跨区域流动,尤其避免到疫情中、高风险地区活动。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疫情防控未尽事宜,按照山东省和烟台市有关规定执行。

6. 根据省市疫情防控要求,学院施行封闭管理,现场资格审查、考试仅限考生本人入校。

其他未尽事宜,以《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简章》规定为准。招聘简章查看网址:。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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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职业学院

2020年7月22日

原标题:烟台职业学院2020年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现场资格审核、现场报名及考试有关事宜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ytvc.com.cn/info/1011/3076.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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