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规定,现将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予以公布(详见附件1)。为保证事业单位新进人员基本素质,经研究,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参加笔试人员可于9月10日10点后登陆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网址)笔试成绩查询入口自行查询笔试成绩。
按照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总体工作安排和《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现将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面试资格审查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地点及被审查人员安排
(一)面试资格审查时间:
2020年9月11日-12日
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
(二)面试资格审查地点:
东营区文华学校综合楼(黄河路与天目山路口南1000米路西东营区文华学校南大门进入)。
二、被审查人员安排
请严格按照时间安排参加面试审核,未按时参加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视为弃权;资格审查提交材料不全的应聘人员,应于2020年9月14日上午8:30-11:00到东营区教育局新区1号楼南楼305房间补交材料,逾期未提交相关资格审查材料的,视为弃权。
三、资格审查应提供的材料及填报规范
根据《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面试资格审查应提交以下材料。为提高审查效率,被审查人员务必仔细阅读填报规范。
(一)《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
其中:“家庭成员情况”填写的范围为:(1)夫妻关系;(2)直系血亲关系;(3)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4)近姻亲关系。填写称谓、姓名、年龄、工作单位及职务等,信息要完整、真实(具体范围详见附件2)。网上报名填写不完整的可直接书在报名登记表的背面书写完善。
(二)应聘人员亲笔签名的《应聘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诚信承诺书》。
(三)笔试准考证(复印件1份)。
(四)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应届高校毕业生暂未取得的可暂不提供,提交《“先上岗、再考证”承诺书》。
(五)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六)1 寸近期同底版免冠彩色照片2 张(须与报名登记表同底版,背面用铅笔或圆珠笔注明姓名、身份证号、应聘岗位)。
(七)招聘岗位要求的学历学位证书(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和《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1份(从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下载,注意提供的材料要在有效期内);取得国(境)外学历的,还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等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就业报到证(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
注:2020届高校毕业生因学校原因未将数据报学信网导致查询不到信息的,提供就业推荐表原件及复印件1份,待体检前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
(八)应届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择业期内未落实工作单位的高校毕业生承诺书》(见附件5)。
(九)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1、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经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同意。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限与机关事业单位确定劳动人事关系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所在单位和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其他在职人员(含已签订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须提供有用人权限部门单位出具的同意应聘介绍信原件。已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人员应聘的,还须提供解除劳动合同或就业协议的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各1份)。残疾人还应提交二代残疾人证和户口簿。
2、取得全国各军队院校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就读期间军人服役证明;在全国各军队院校学习,获得教育部门认可的国民教育序列学历证书的人员应聘的,应提供当年参加全国统一招生考试、经省级招生部门录取的相关证明材料。
其他未尽事宜,按《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简章》执行。
四、面试人选递补
因放弃或取消资格造成的空缺,按笔试成绩依次等额递补。递补名单将及时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网址)公布,请考生随时关注报名网站信息。
五、面试资格审查疫情防控注意事项:
(一)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时,除出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外,还须通过手机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山东省检测机构检测后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在备用审查点等待,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进行面试资格审查。
(二)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进入面试资格审查地点、进行资格审查时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三)凡违反山东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六、其他注意事项
(一)对应聘人员的资格审查工作,贯穿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现场资格审查结果不作为确定符合应聘条件的最终依据。凡在后续工作中发现通过现场资格审查的应聘人员不符合应聘资格或隐瞒真实情况、弄虚作假等问题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面试、聘用资格。
(二)应聘人员必须由本人参加面试资格审查。
(三)根据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东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明确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录用考试报名考务费标准问题的通知》(鲁发改成本〔2018〕1427号)核定的标准,面试考务费的收取标准为每人每场次70元,资格审查时现场缴纳,缴费发票领取《面试通知书》时一并发放。
(四)应聘人员应及时关注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网址)发布的公告信息并保持通讯畅通。因个人未及时关注网站信息或通讯不畅等原因影响资格审查和递补的,责任自负。
(五)资格审查现场不提供打印、复印服务,考生应提前准备好相关材料。《笔试准考证》、《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报名登记表》和《应聘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诚信承诺书》遗失的应聘人员可于2020年9月10日10:00—9月17日16:00,登陆东营区人民政府网(网址)下载打印。
(六)面试时间及地点:详见《面试通知书》,《面试通知书》于9月17日下午14:00-17:00在东营区文华学校发放。请本人携带身份证按时领取。
咨询电话:(东营区教育局)
点击下载:
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9月10日
原标题:关于公布2020年东营区公开招聘中小学(幼儿园)教师笔试合格分数线、进入面试资格审查范围人员名单及进行面试资格审查的通知
文章来源:http://www.dyq.gov.cn/art/2020/9/10/art_44054_9780000.html?xxgkhide=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