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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初试笔试成绩和面试公告

2020-09-07 11:26:39 教师资格考试官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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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公告》,2020年9月5日对部分岗位进行了初试(笔试),现将初试(笔试)成绩予以公布(详见附件),并将面试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面试对象

中小学语文职位一、中小学数学职位、中小学英语职位、中学化学职位,按初试(笔试)成绩由高到低确定进入面试范围人选(“是否进入面试范围”列标注为“是”的人员)。按照规定进入面试范围人员的初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初试成绩不计入总成绩。

中小学语文职位二、中学地理职位、中小学音乐职位,经现场资格审核合格且已领取准考证的考生直接进入面试范围。

二、面试时间、地点及携带材料

(一)面试时间:2020年9月12日(星期六)上午6:30-7:00进入考点,7:10考点大门关闭。未按规定时间参加的视为放弃考试,取消应聘资格。

(二)面试地点:青岛西海岸新区文汇中学(青岛西海岸新区烟台前路568号)。

(三)携带材料:身份证原件(临时身份证)、初试(笔试)准考证、现场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非绿码需持有7天内山东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无上述三项材料者不得入内,取消应聘资格。

三、面试内容

(一)语文、数学、英语、地理、化学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说课+答辩”方式进行。

(二)音乐教师职位面试采取“说课+技能测试”方式进行,技能测试内容为钢琴弹唱歌曲、其他乐器演奏(乐器自备)、即兴编创舞蹈。考生应提前自行准备舞蹈专业测试用的服装和鞋,自备便于携带演奏的乐器。不得携带乐器演奏伴音设备,考场内只提供坐凳,不提供电源、支架、桌子等物品。

说课使用初中相关教材。

四、面试方法和程序

考生按事先抽签确定的顺序依次进入准备室、考场,其余人员在候考室等候,考生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面试。说课时间8分钟,答辩时间5分钟,技能测试时间10分钟,准备室准备时间30分钟。面试结束,考生退出考场。

面试全程录音录像,所有音像资料保存一年以上。每个面试考场按规定配备一名监督员对面试过程进行现场监督,如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反公开招聘考试纪律行为,一经查实,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令第35号)的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五、面试成绩计算及评定

面试方式为“说课+答辩”的招聘岗位,按说课成绩、答辩成绩分别占70%、3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面试方式为“说课+技能测试”的招聘岗位,按说课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分别占30%、70%的比例百分制加权计算应聘人员的总成绩。说课成绩、答辩成绩、技能测试成绩和考试总成绩均采用百分制计分,并精确到小数点后两位数,尾数四舍五入。总成绩相同的按说课成绩确定。

面试由7名专家组成的考官现场打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取其他得分平均值计算每位考生成绩。

面试成绩在每个岗位或每场面试结束后当场向考生公布,并于当天在青岛西海岸新区政务网(、)公布。

六、面试现场疫情防控要求

(一)为保证考生身体健康,根据新冠肺炎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考生进入考点,应当主动出示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并按要求主动接受体温测量。持非绿码的考生,须提供初试前7天内我省检测机构出具的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并转移至备用考场,在做好个人防护的情况下参加考试。

(二)无法提供山东省电子健康通行码(绿码)或新冠病毒核酸检测阴性证明的,以及经现场卫生防疫专业人员确认有可疑症状(体温37.3℃以上,出现持续干咳、乏力、呼吸困难等症状)的考生,不得进入考场,取消应聘资格。

(三)请考生注意个人防护,自备一次性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除核验考生身份、面试时按要求及时摘戴口罩外,应当全程佩戴口罩。

(四)来青前14天内有国内中、高风险地区或国(境)外旅居史或接触史的人员,新确定疫情中、高风险地区疫情传播链首例病例确诊前14天内来青参加考试的人员和其他疫情重点地区来青参加考试人员,应于初试前3天向报考单位所在区市疾控部门对接申报,按照疫情防控有关规定,自觉接受隔离观察、健康管理和核酸检测。

(五)因报名后旅居地疫情风险等级调整为中、高风险而无法参加初试的考生,取消应聘资格。

请广大考生注意做好自我健康管理,以免影响考试。凡违反我省常态化疫情防控有关规定,隐瞒、虚报旅居史、接触史、健康状况等疫情防控重点信息的,将依法依规追究责任。未尽事宜按《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公告》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

监督电话:。

点击下载:

青岛西海岸新区教育和体育局

2020年9月6日

原标题:关于2020年青岛西海岸新区中小学公开选聘事业编教师初试(笔试)成绩和面试有关事宜的公告

文章来源:http://www.huangdao.gov.cn/n10/n27/n98/n103/n215/20090612354297421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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